文丨木也
你遇见一个女生,她明明非常好看,但你却根本不想去窥视她的身体,甚至不敢在脑中幻想那些与情欲有关的事情,我想,你喜欢上她了,真正的喜欢。
柠檬每次大姨妈来的时候,都会变得神经兮兮。
早上上班没走出五十米,跑回来看看门锁上了没有,吐了吐舌头说:还好锁上了。扭头走了五十米又狂奔回来,确认一下到底锁上没有;
贾宝玉(狗狗)晚上睡觉不老实,总是在客厅里哼哼唧唧的,她就暴怒,把我扇醒吼着:那狗东西又在叫春了!我只好把贾宝玉拎过来掰开腿给她看:买回来就让你煽了,叫毛春!
她总是在我睡得像个婴儿般的时候“啪啪”两巴掌给我揍醒,我暴躁得无以复加,她瞬间眼中带泪,哽咽着问我:你是不是从来没喜欢过我?
幸好每个月只是那么几天。。。
但是有一个问题,她问了我二百四十次,在我和她的世界里,平均三天一次。
“你是怎么喜欢上我的?”
每次我都在心里咆哮:你漂亮啊!老子就是这么肤浅啊!还让不让人活了,翻来覆去地问啊!
每次我都深情地看着她说:非你莫属这个成语就是为我第一次见到你而创造的。
柠檬是个小巧玲珑的姑娘,南方女子钟灵毓秀的气质在她的身上展露无遗。
略带婴儿肥的小脸上,眼睛大而清澈,鼻头圆圆微微翘,嘴唇是淡淡的粉色,耳垂在阳光下几近透明。
芬芳甜蜜,一见沉迷。
我和柠檬因为合租相识,在知春里那套老旧逼仄的两居室中,我和她各自占据一个房间,因为晚上难以消磨时光,我们经过友好磋商,她买了一台二手电视机,我可以蹭着看。因为那时她比我工资高。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我对看什么节目是没有发言权的,遥控器牢牢掌控在她手里。韩剧、综艺节目、音乐台。。。她看得笑靥如花。
到了十点,她要吃夜宵,如果家里有,她吃,顺便赏我一点,如果家里没有,我下楼去买,然后看着她吃。
开始的时候她是矜持的,不会哈哈大笑,不会盘起腿缩在沙发里,不会看着看着就大骂女主角。
后来,就肆无忌惮,午夜疯人院了。
她在看电视,我在看她。我发现她比电视好看!
总说距离产生美,那恰恰了厌倦了爱情的人给彼此找的一句说辞。不到六平米的客厅,无限地拉近了我和柠檬的距离,她坐在我身边,我只要抬起手,就能触碰到她的手。
她在看电视,我在看她。看她的手,她的侧脸,她的雪白的脚,她的睡衣的裙摆是不是轻拂到我。
后来她告诉我,有一次锦锦过来找她,我们在一起吃饭,锦锦偷偷跟她说:你知道木也喜欢你吗?她傻笑着说怎么可能。锦锦叹了口气:傻姑娘,他的眼里除了你,根本就没有别的东西!
我真傻,表露得这么明显。
她真傻,我表露得这么明显她还看不出来。
直到有一天晚上,她一边看电视一边泡脚,傻不拉几地把自己烫伤了,蹙着眉眼泪汪汪地抹药,我心疼得不行,抢过药捧起她的脚,一寸一寸地涂药,雪白的脚趾头晃得我眼晕。
我不想让她一个人了!
夜里十二点,我躺在床上给她发了条短信:出来一下,有事跟你说。
我们坐在客厅里,没有点灯,没有开电视,夏日清风从窗户里悠悠飘进来,她的裙摆拂在我的腿上,她的头发绕在我的脸上,她的眼睛在朦胧里清澈闪亮。
我很艰难地开口:你能不能做我女朋友?
话一出口我就傻逼了。
情商得被多少只狗吃了才会说出这种一旦失败,连路人都没得做的必杀语?
她没说话,低着头,一秒一秒,我的心跳得越来越快,我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不然她不管是同意还是拒绝,我都会心动过速猝死的。
我抓住柠檬的手,她很吃惊想挣脱开,感谢上帝,那一刻我开了窍,死死抓住她的手不放。
继续沉默,我的手很快就出汗,湿漉漉地让我越来越难抓住她,于是只好换一只手,再换一只手,再换一只手。
那天夜里,不知道坐了多久,我只记得天最黑的时候,她说话了:明天下班来接我吧。然后就挣脱我跑回房间了。
请你们一定要原谅一个二十出头,恋爱经验为零的男生的智商。
因为我被这句话纠结了一天,到底是什么意思?到了快下班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了,QQ上问她:你让我接你没问题,可你到底答不答应做我女朋友啊?
我想柠檬当时一定是崩溃的,QQ那头沉默了好久,发过来一句话:你是不是傻?快过来!
在我和她七百二十四天的世界里,柠檬每次说到这件事,总是恨恨地说太容易就让我得手了,没有鲜花没有锲而不舍的追求没有不要脸地表白什么都没有!
她总是不确定我是不是喜欢她。
她总是觉得没有安全感。
她总是自以为是,以为自己想的就是对的。
她总是觉得我们之间似乎有点不完满。
我学会了一件事情:爱情里,做固然是最重要的,但必须得说出来,你不说出来,她永远活在自我怀疑里。说一遍不够,说十遍嫌少,天天说,日日看。要她必须相信!
爱情这东西只需要相信,本来就不需要懂得!
月曜日,第一天,一切的一切从爱开始,两个人才有这许多的悲欢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