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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吧,今天给你们说个故事。
上大学的时候Boy Lin追我,死乞白赖的那种。
那时候校园里面流传一句话:女孩子很好追,只要你一直对她好,最后她肯定会跟你在一起。
Lin大概就是这种把别人的经验谈不加整理的归置为自己的准则的人,所有发生在别人故事里面的套路,他通通搬来,生硬的塞给我。
像是在女生宿舍楼下用蜡烛摆“心”,在校园联欢晚会上当众表白,更狗屎的在人来人往的过道上当着一众下课的认识的不认识的同学的面,单膝跪地,说跟我在一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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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闺蜜,长得漂亮,身材超级正,36D我是亲眼见过。
隔壁班的痞子王,那个整天只知道装忧郁玩深沉斜着眼吐着烟圈看着你的人渣,竟然对上了我闺蜜的口。
在这个信息时代,想要了解一个人,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
王某,23,富二代,喜欢抽烟。
闺蜜一傻白甜,听到最后四个字的时候两眼放光……
一个连烟都没买过的女人,现在在宿舍努力的学抽烟,呛的满脸是泪还问我们她抽烟的姿势帅不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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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y Lin最近学到了一个新花样,打毛衣。
他室友跟我说,网上说会打毛衣的男人才最讨女生的欢心。于是他就学了,天天晚上在床上操着几根筷子对着电脑,有模有样的学打毛衣。
一个星期后,居然还在真给他整出花来了。我的桌子上莫名的出现一个用彩带细心栓好的四四方方的盒子,打开来看,是一条围脖。别说,那颜色还真是挺好看。
傲娇如我,但Lin先森一条围脖成功的将我收买了。自此,他的破烂单车后座上多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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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一包烟收买了痞子王的兄弟,再一句“你抽烟的样子真好看”成功上位。
痞子王虽说是个富二代,但是为人相当节俭,从未带闺蜜去过正儿八经带星的饭店,不是去路边摊吃个烧烤,就是去校门口地沟油纵横的小饭馆点上几道家常菜。
闺蜜说,他并不是纨绔子弟,他很会省钱。
闺蜜说,他不太喜欢讲话,他就喜欢一个人在黄昏的时候点上一支烟静静的看着烟圈幻化成各种形状,他说烟圈里面有人的脸。
闺蜜说,他崇尚先有性再有爱,相互了解,把彼此交给对方,才是完整的爱情。
我说他貌似不爱你吧。
闺蜜没说话,狠狠的白了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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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Boy Lin指着货架上炫丽的四四方方的小包装盒“dures”问店员:这盒口香糖多少钱,站在一旁的闺蜜笑岔了气。
Boy Lin也不生气,继续拉着我逛商场,用着他勤工俭学赚来的钱。他跟我说,你喜欢什么告诉我一声,我给你买。
我开玩笑的指着橱窗里面chanel最新款的包包,说我就喜欢这个,你去给我买呀。
Boy Lin转头看了橱窗几眼,拉着我就要走,天儿不早了,咱回学校啦。
我就知道他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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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跑过来跟我说她分手了的时候,我在小心的涂指甲油。
哦,分就分吧。
来,看看我新买的指甲油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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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y Lin有次一脸认真的问我,你喜欢我什么?
我不假思索,喜欢你对我好。
从2013年4月到2014年7月,我们的恋爱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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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之后的一段时间我一切如常,吃饭、上课、自习、睡觉。
不过最近我发现隔壁班的一个男生抽烟的样子真好看。
于是我努力的学抽烟,想用尽一切办法对他好。
后来,我如愿以偿。只是有一次我问他喜欢我什么的时候,他说喜欢我对他好。
再后来,我们就分手了。分手的时候,他手里拿着chanel最新款的包包。
分手之后的一段时间我一切如常,新买来的指甲油颜色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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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什么闺蜜,
闺蜜不过是以后的我。
我从来没怀疑过一件事,Boy Lin从来没有喜欢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