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夜。
如果你知道要去见谁,会发生什么,能规避的风险,一切都了如指掌,你还会否想赴约。
因为当初没有好好道别,于是重逢显得如此突兀而惆怅。
没能顺理成章,也不够心平气和。所以只能全副武装。
十七岁时候喜欢的人,就算到了七十岁也一样喜欢。
你自以为是,于是脚步轻快。想着从头来过,又是崭新的开始。却在转角看见熟悉的身影。白色衣袂,丰神俊朗。抬头的瞬间眼神交接,你才发现原来自己依然是那个毫无还手之力的少年。当年被贯穿的心脏,如今只是再中一箭。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海边的贝壳和珍宝不尽胜数。挑挑拣拣,总会遇到相对喜欢的一枚。然而余下的还有很多。唯一不被诱惑的途径只有从此再也不见海边。
像七岁那年被躲在草丛的蛇叼了一口,往后的岁月里,看见及膝的草地就下意识躲闪。也就是说,一旦意识到自己即将重蹈覆辙,及时后撤是最好的选择。
旧情人是深不见底的坑洞。知道里面有什么,再好奇也不能往下跳了。
我没能坦然到满面春风地与你握手言和。但我至少有勇气再敬你一杯酒。
“好歹是这么多年了。总归是最后一场。”
“我再陪你撞一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