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5日 星期三 晴
夜已经很深了,我睡不着,摸出手机来,打算看点史书,催眠,但习惯性的,我先点开了微博。
我喜欢的作家写了一篇博文,刚刚才发的,我点进去,认真看起来。
文字浅浅的,淡淡的,不过多修饰,但又非常精准,我忍不住叹一声:“啊,绝了。”这是我喜欢她的原因。轻描淡写,看似无情,实则深情。
回头又看了一下开头,有意思,嗯,继续看后文。
手机振动了一下,太正常了,我没管,继续看文。啊,她去西北了,去看莫高窟了,我也想去,太想去。我忍不住羡慕起来。
文章不长,三千来字,十几分钟后,我认认真真地看完了,意犹未尽。又回头看了一遍。想必大多数人会这样,偏巧你喜欢一个寡语的作家,或者爱拖稿的写作者,好不容易有文可以看了,你也可能会看了一遍再一遍。反正我是这样的。
看完第二遍,我刷新,看见微博有一个新的关注者,嗯?是她?
我不相信,怎么可能是她,我刚刚还在花痴她的文,一定是弄错了,或者手机错了,或者微博抽风了,战战兢兢地打开了我的粉丝,第一个,赫然就是她,真的是她,我们互相关注了,互相关注了。
在这之前,我一直是个小透明,从不在她微博或博客下面评论,只点过一个赞,这么多年,就只有一个赞而已,她的文字本来也不多,更博也不勤。
我欢呼雀跃,心跳加速,恨不能告诉全世界,我喜欢的人关注我了……
一下子想起多年前读过的一首小诗
我爬上了门,打开楼梯。
穿上祷告,说完了睡衣,
然后关了床,钻上灯。
全都因为你吻了我一个晚安。
——爱德华·泼拉《全都因为你吻了我一个晚安》
啊,就是这样的,犹如暗恋,你喜欢她多年,她突然告诉你,她也喜欢着你。心里喜滋滋的,窃窃的。
忍不住又翻了一下她的微博,虽然更得不勤,但这几年加起来,林林总总,也有几百条了。
看着看着,我突然想,她为什么关注我?我何德何能?赶紧回头看看自己发过的东西,无外乎春花秋月,与她的比起来,并没有什么意思,我一边自惭形秽,一边想,这还得了,以后我还能随便写东西吗,万一她看见了,她会想:“嗯,她也不过尔尔。”怎么办。
人一下子陷入了焦虑中,愈加睡不着了。
想来想去,或许,她只是手滑了呢。可那也是我喜欢的人啊,她会看到我写的东西的呀。
焦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