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芳华》,我在朋友圈曾有过多次“吐槽”。
我是先读的严歌苓的小说,后看冯小刚的电影,于是,很庆幸自己有这样的顺序选择。庆幸在于,正因如此,我才没被电影所“迷惑”,而放弃去追读原著,毕竟,只有吃到的是好蛋,才会惦念那下了蛋的鸡,谁又会为一颗“糙蛋”而心心念它的出身呢?
我想说的是,相比电影这颗“蛋”,小说《芳华》,真的要耐读许多。
先说说电影吧。实话说,拍得很美,无论服装、音乐、布景、还是俊男靓女,或者以上种种共同渲染出的气氛,都像油画般精致而细腻,甚至如梦如幻,非常投人们“怀旧”之所好。什么是“怀旧”?就是脑子里装好了筛子,滤掉种种痛苦和不幸,只留下快乐和美好,并且放大,不断玩味,以此自嗨。这是人性,没治。所以,看过电影的大爷大妈大叔大婶们,即便几十年前曾困顿窘迫,曾负累遭罪,也不妨碍在电影的“美”中印证记忆里自己的“芳华”,并因此而感动,继而落泪。
我也曾鼻子酸过,比如那段,成了“精神病”的何小萍,起身离开大礼堂,独自来到草坪,夜幕下一个身着病服茕茕起舞的身影,美丽却哀伤。那一刻,不自禁地,我眼窝湿了,尽管我知道,这都是“老奸巨猾”的冯大导演设计好的,所谓戳泪点,全是套路,可我还是未能免俗,嗯,某种程度讲,我也是“怀旧”的。
可是,好像,仅此而已。
“美”成就了电影《芳华》,就像冯小刚自己说的,了却了一桩心愿,毕竟,文工团出身的他,是真想“怀旧”,也是真的在“怀旧”,他的“旧”是值得“怀”的,对他来说,那是一个火红的、激情燃烧的岁月,甚至不需要过滤,就能自己嗨并且带着大家一起嗨。
也不能说毫无“过滤”,冯小刚也想表现那种又要揭开伤疤又不想让人太觉疼痛的“隐忍”感,或者说,就是那种不必着力,又能揭示甚至“批判”的思想境界。可是,毕竟,冯小刚还达不到自己所憧憬的那种境界——大师的境界,反倒险些落入了曾经另一位被誉为大师者的桎梏——张艺谋之以视觉之美来弥补其内涵的日渐匮乏。
如果一部电影给人的印象更多是“美”,是挠人心里的痒痒而让人“怀旧”,那基本上,它就是“失败”的,未必是票房,但就艺术而言,即如此。
当然,这不会影响世俗对它是部好电影的评价,毕竟,很多时候,人们去影院,需要的是一时痛快,而不是去找不痛快。从这一点来讲,电影《芳华》,和《战狼2》没什么区别。
可小说不一样。写小说的人,是最“残忍”的人,一方面要把自己经历过或了解到的伤疤硬生生揭开,让自己坠入地狱以求重生,另一方面,又毫不给读者面子,不会让你从中只读出一个“美”字。而读者呢?如果只从一部小说中读到某种视觉冲击,一定程度上讲,你就还停留在学童时代阅读《荷塘月色》的感觉当中,浅薄的简单而已。
庆幸的是,小说不是电影,它不会让视觉冲击来蒙蔽文字以及想象的力量。
《芳华》是有力量的,尽管它有一个很“美”的名字。
在此之前我从未读过严歌苓的小说,而《芳华》,就像打了个激灵一样,快让我爱上了她。当然,我所爱的,不是她美丽的面容,不是她曲折而传奇的经历,甚至不是她的文字,而是她的“冷”——从她的面容、经历以及文字中,渗透出的锋利却又平静的冷。
一反电影中的呈现,严歌苓的《芳华》,你不会遭受任何“美”的干扰,甚至,你会因为近乎残酷却又轻描淡写的人性之恶,感觉到所赋予每一个人物的,都是丑陋——哪怕她是正值芳龄的,或者他是血气方刚的,都有让人难以回避却又不忍直视的丑陋,而这些丑陋,诸如在群体中作恶,背叛与诽谤,以浅薄的怜悯来“救赎”无可挽回的伤害,种种这般,不独是那个畸形的年代,即便是现在,恐怕也是每个人都或多或少见到过,甚至亲身经历过的。
我们都是丑陋的,和人性善恶无关,只和自己有关。
严歌苓就是如此毫不客气地撕破了这一点,甚至连她自己都不放过,毕竟,作为虽是旁观者、却也并非无辜者的萧穗子,正是严歌苓自己的化身。
她太“冷”了,只是那么平淡而简单地讲述,或者略带些点到即止的揣测(甚至你会觉得,这种揣测,无非是作为小女人的一般心理),没有煽情,没有大起大落的布设于戏剧中的所谓张力,甚至都不带有明显的色彩——你看不出她是想“缅怀”,还是想“忏悔”,你只知道,她曾经历,那个自己遭受过伤害,也曾伤害过别人的,并且许多人互相伤害着的,疯狂魔症而又浑浑噩噩的年代,而那个年代,后来被许多“怀旧”中人描绘成了“激情燃烧的岁月”,被誉为“芳华”。
小说的最后是这么写的:
刘峰的追悼会设置在医院的灵堂,只有五个人收到了通知,刘峰的女儿刘倩,侄子侄媳,小曼和我。
。。。。。。
追悼会原定下午两点。两点差五分时,刘峰的侄子和侄媳打电话来,说路上堵死了,要迟到半小时。
。。。。。。
突然从门口进来三个眼睛红肿的中年男女,长得极相像。他们大声质问我们,怎么还不拆灵堂,腾地方,他们要挂老母亲的遗像。小曼更慌了,说她不知道这间灵堂还租给了下家。刘倩迎上去,说她父亲的追悼会还没开呢,怎么能腾地方给他们?!
中年女人说,他们租用灵堂的时段是从三点到四点,我们是从两点到三点,离三点就差五分钟了,总得给他们五分钟换换遗像吧?他们吊丧的人全在院子里冻着呢!
刘倩说,那怪谁呀?怪堵车去呀!亲属都没到,追悼会当然得延时!这医院什么玩意?就知道赚钱,租灵堂跟租计时旅店似的!
中年男女们一下子站成了冲锋队形,一起嚷嚷,早干什么的?知道北京堵车不早点上路?再说了,这又不是高峰时间,会他妈堵车堵两小时?他们嗓门大得可怕,我发现人到中年嗓音就成了喇叭。
小曼拦住了还要理论的刘倩,说不如就赶紧把追悼会开了吧。刘峰一辈子谦让,他不会介意的。于是她请中年男女们退出去,我们迅速站好队,连小曼准备的悼词都来不及读了,我们三人围着遗体绕了一圈,鞠了三个躬,一帮子戴黑袖章、白花的人就来了,门口都给堵黑了。
文中刘峰就是电影中的刘峰,而小曼,则是电影中的小萍。
严歌苓真的一冷到底,以黑色幽默的方式,给刘峰一生的窘迫和潦倒,画上了一个窘迫而又潦倒的句号。
读到这里,我当真是感慨而又佩服,感慨的是,人活一世,很多时候,难道不就如此?优越的永远保持着优越,卑贱的永远都脱不掉卑贱。而佩服的,是严歌苓居然能如此之冷,几近残酷,当真是不给读者留任何一点点“救赎”和“宽悯”之心呀。
读完,掩卷,呆坐,却难深思,用一句大白话说,就是吃了颗怪味豆般,真不是个滋味。
而电影的结尾呢,许多年后故人相聚,唯独刘峰和小萍,相濡以沫,平静而又淡然地、好好地活着。尽管冯小刚一再抱怨说这届观众都太low,但他还是在稍微挠了挠观众痒痒后,以一种极其low逼的方式,迎合了这界观众的口味,嗯,如此这般,广电总局的审核必然是会过的。
如此操蛋地“美”着,呜呼“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