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合同法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约定债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是以债权人和债务人为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赠与人行使的时间为知道或应当知道起 1 年内。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