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女儿买了一个塑料玩具。一个穿着红色体恤、戴着红色帽子的小男孩。摇动起嘟嘟嘟作响。我告诉她,他叫乐乐。 一天老公问女儿:“你的嘟嘟呢?”她迷茫地看着他,小手不知道该往哪指。她还不会说话,只会用手指来表达。老公跟我说,女儿的记性真不好,连嘟嘟都不记得了。我问他什么嘟嘟?他说就是那个带帽子的小男孩。我说,他叫乐乐。之后我们哈哈大笑,女儿看我们笑,也跟着咯咯地笑了起来。
一个朋友很认真地跟我说她的一个想法:每个人都有一个守护神。她举了她亲身经历过的各种例子,来证明守护神的存在。其实她不用举这些例子,我相信她的说法。前天晚上,我梦见了女儿的守护神,它说它叫好乔乔。它还说它会和我们一起守护着她。我很喜欢这个梦。
我把这件有趣的事情和关于好乔乔的梦写在日记本里。我觉得还不够,我很想讲给更多的人听。我猜一定也有人喜欢这些故事,就像喜欢守护神的说法一样。这两天我总忍不住想象好乔乔将会如何守护着女儿:它会教她学习游泳吗?它会帮她对付烦人的男生吗?它会在她面前飞吗?有一天我很可能会以此为题材,写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或许是写给孩子们的,大人也有可能会喜欢。
这就是我为什么写作。我热爱我的生活,我想写写它。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可我不想不留下什么就过去了。我经历过很多事情,遇见过很多人。这些事情无论大小,这些人无论平凡或伟大,都值得我去好好地纪念。无论是我每天在早餐店买的的芽菜包子,还是在公司楼下经常遇见的端着一个空的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的泡面桶乞讨的老奶奶,都是很奇妙的存在,都是我写作的题材。我希望这些能在我的文章里各得其所,能开出花结出果。这些花儿果儿能够被人记得,至少会被我一直记得。
只有好的作家才能使寻常的题材发光发热,才能化平凡为神奇。我希望成为这样的好作家,尽管现在我还不是作家。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要多读书,勤思考,仔细品味,多去一些地方。对万事万物保持开放,敏感于当下。不断输入。十分的输入,一分输出。如果看一本书后能写出一篇好的文章,对我来说就是一本功德无量的书;如果一天能写出一段精彩的文字,即便是飘着雪的冬天,依然是春光明媚的一天。
这个月我在简书发表了20篇文章,其中3篇文章被推荐至首页。我获得了27位读者的关注,70个喜欢和28块钱的打赏。我跟他吹牛,等我获得了5000个读者的关注,我就有可能出书,甚至成为签约作家。他问为什么要5000个?我说我也不知道,我关注的一个作者就是签约作家,就有5000多个粉丝。
他跟着我开心。我没有跟他说过,这20篇文章,只有2篇是我这个月完成的。而这两篇阅读量都不是很高。所以我惭愧得很。我不是一个高产作者。我也在坚持每天至少写1000字,可很难写出一篇真正令自己满意的文章。这个月我发表的大多是之前写的东西。看着之前写的连自己都觉得好的文章,我说不出当时怎么得来的灵感。有时候我会担心自己再也写不出这样好的文章了。我开始感到有点焦虑。
今天我在洗手间里的那个蓝色大垃圾桶旁边,看见一个纸箱,上面写着几个字:“走得再远,我也会回家”。我忽然就不再焦虑了。我知道,只要我活着,只要我写下去,只要我守得住初心,我就一定能写出好文章。有一天,我就能成为一个作家。
纸箱上的那句话作为这篇文章的标题真合适。这是保洁阿姨随手丢弃在哪里的,又是上天赠给我的一个小小的礼物。如果我不善于发现,这个被安排在垃圾桶旁的礼物就很可能就被我错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