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该变成自己喜欢的人所喜欢的样子吗???看自己的心情,看自己的心情,对就是看自己的心情。人就是自私的,想掩盖都掩盖不住。
既然这样,莫不如,在一段正面的关系(友,恋,姻,亲等等)中:尽量在满足自己私心的同时,多考虑一下别人,这样已经就是比较好的自私,也就是情份。
如果做不到,那就做漠生人:在不打扰别人的基础上,去自私,我没理你,你也别招我。
2.人必然会改变(不管是变好,还是变怀),但是跟喜欢别人没关系,跟别人喜欢自己没关系,只与自己喜欢自己什么样子有关。
在一段正面的关系中,自己改变成的样子,必然是自己想要变成的样子,必然是是自己觉得不错的样子。为什么非要说是为别人而改变的呢?虚伪。
为了使对方舒服而改变自己。比如戒烟,多聊天,学着做饭,更讲卫生。。。。。。但这些是对方(或自己)自愿的,是自己觉得变和不变都可以的,不涉及到无法改正的,不涉及到自己十分不情愿的,那就改改。
话说回来,喜欢的人想要自己变成的样子,一般也是好的方面(比如更会打理处己一点,能赚更多钱一点,更有上进心一点,更有大志向一点)。但即使如此,有些改变,可能真的不那么好改变,比如个性,个性太难改变了,对方不能接受,那就早点分开,对双方都负责。
因为一时的接受不是接受,两人要一辈子都接受才行。个性方面的改变最好不要,自己不爽,对方将来也不会爽,因为总觉着很别扭。
3和恋人之间,必然有改变。爱情不是为了爱而爱,应该是为了某些东西而爱。我认为我是为了将来有个好点的后代而爱,但如果因为概率的原因,也要接受游戏规则(延续人类的血脉的过程中,必然会有失败的产品或者没能生产出产品)。
所谓爱情,我现在的理解,首先是为了延续人类,原始的延续自己的冲动。
4了解,理解,而不是改变。在谈情说爱时,总有爱到浓时却分了手的人,大有人在。
有一个原因,发现双方在很多方面不适合。了解了,理解了,但是无法接受,那就分开好了,双方都为对方付出了真心,这样就够了,还能怎么办?
好好地了解,然后要么在一起,好好过日子;要么只能做朋友,你一定会好的,我也争取过得还凑合。
5没有什么必须的,想改变就改变,不想改变也没法强求。这个不是双方的交易,爱情的买卖。
A为了B改变了很多,变得更好,那是A他自愿的,和B没有关系。
B想为A改变一些,也很好,但是B自愿的,与A没有关系;B不想为A改变一点,只想按自己的固有节奏改变,那也是B的自由,和A为B改变过没有关系。
A接受的话,还喜欢的话就继续,两个人的恋爱可能是两个50%:50%的主导权;也可能是40%:60%的主导权;以两个人舒适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