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读大学的时候选择了离小城很远的地方。那个地方不比小城安静,但比小城繁华。高三时她全力以赴,刚好过了那所大学的录取线。于是她就远离了她所爱的小城,她那里所爱的人。
小妹知道大学课程很松,她不打算再住在宿舍里。她开了一家网店,带着大包小包的货物搬进了她看了很久才中意的出租房。于是大一下学期开始她就很少再和同学们交往。她还买了一辆二手的自行车,看不出是二手的,因为它本来就是很怀旧的样子。
小美并未打算在这座城市干出什么丰功伟绩,甚至也想过读罢学业就离开这里。去重庆,那个热情如火地方。这个地方不温不火,气候是如此人也是如此。小美发现自己原来也能适应这样,适应一个人的日子。几年前,她看过一篇文章。说的是女主大学时在外租房办淘宝,因为租房太大所以所以招了几个室友,结果只有第一任室友才是让她放不掉的。小美想,这儿租金不贵,还是一个人住吧。她复印了一张课程表,没课的时候她会踩着她的自行车往郊外跑偶尔和喜欢的景色合张影。回家之前她会去逛市场,买些菜回去,自己即兴做些菜。之前她买过很多植物,偶尔想起她会给她的植物浇水。她没有买电视,她觉得电视需要有人陪才好看。关于淘宝店,她晚上常常失眠,除了这段时间外她有空就趴在电脑桌前。很少有人来打搅她。除了一些同学每周定时来看她,家里会因此热闹外其他时间里她基本上都是一个人。读高中时的她一直都是短发 ,高三之后她就一直蓄着长发她有学过理发的技术,每当自己的头发不满意了她会自行修剪,她也渐渐学会了护理自己的头发。她还找到了一个吉他班,慢慢地,她也学会了自己开始想要学吉他时想弹的曲子,一曲曲录了下来,却也没能发给自己最想让其知道的人。她也跑步,手机上记录着她跑步的步数次次增加,她尝试过几次小小的马拉松。每次都是毫无表情地跑完。她知道终点没人为她欢呼,没人为她准备毛巾和水,所以她从不停下。
过年的时候她回了家。母女久别重逢,小美什么都没说。拥抱了爸爸妈妈,回家的路上拿出了给他们的礼物。她说是用淘宝店赚来的钱买的。还买给了爷爷奶奶,还有从小视她为亲孙女的邻居。妈妈说小美瘦了,性子变了。她在家里玩了很久,每天都是睡到自然醒。也有同学去找她。她慢慢也恢复了本性,不怎么说话却也成了一品戴刀侍卫。
后来,年年都是如此。她也读完了自己一直想的研究生。在那个城市里她生活了七年。后来,她按照她的计划去了重庆工作,那个热情如火的城市。她慢慢地适应了,就像之前一样。
小美并不是天生性情多变,她只不过需要 一点时间来缓冲。高中三年的时间在几天内告诉她什么有没有了。所以她任性地选择了个很远的地方读大学。大学读完她又继续了读研究生。她用人生的每个七年停停走走。她害怕懦弱,害怕分离,害怕泪水。有时她厌倦了生活,会一天都浸在游乐场,商场和小吃街等每个不起眼的地方。有时候她也会捎一些东西回家,捎些明信片给尚有联系的同学。她没有跟过去说“再见”,却也没有走进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