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顺顺
公zhong号:夜听铺子
乐清半夜给我打电话,难掩激动,她说要带我去后海的一家酒吧看乐队演出。看她这么激动还以为是什么知名的乐队,可她说出名字我却没听过。
但我最喜欢热闹,还是跟着她去了。
和乐清穿过南锣鼓巷的胡同,一路走到后海去。
她欣喜异常还带着忐忑,所以脚步时快时慢,我跟得十分痛苦,拉着她的手让她冷静一下。乐清拍了拍脸,长舒一口气,问我,你看我现在有没有好一些?
我这才看清乐清的脸颊绯红,在月光底下泄露出长篇的少女心事。
乐清跟我说,今天晚上在酒吧演出的乐队主唱,是她的初恋。还不等我惊讶,她又加了一句,是初次暗恋的对象。
我感到遗憾,那你们现在还有联系吗?
乐青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都不认识我。
乐清和毛科是大学校友。
他们一个是新生一个毕业生,虽然同在一个社团但没怎么见过面。在送老生晚会上,毛科唱了一首《风吹麦浪》,乐青听得入了迷沦了陷。
可还没机会做点什么,毛科就毕业了。
毕业以后毛科没去医院实习,而是背起吉他组了乐队,到处演出。
乐清偷偷关注毛科的微博,看他今天穿什么衣服,唱了什么歌,在哪家酒吧演出。有段时间毛科发微博说陪了他三年的吉他断弦了。
看到这条微博,对乐器一窍不通的乐清,从网上花了一个月生活费买了一把吉他,想寄给他却迟迟不敢行动。
暗恋让人没底气,总觉得自己缺少一种身份对你好。
毕业以后,乐清来到北京工作。
因为最近一年毛科发微博定位都是在北京。
乐清经常一个人在后海的酒吧外面的转悠,远远地见过毛科几次,第一次差点认不出来。他记忆中那个阳光清秀穿着白大褂的男孩,变成了留着长发续期胡茬的摇滚青年。
那个轻缓唱着风吹麦浪的男孩,此刻正在台上声嘶力竭地唱着《北京,北京》。
乐清想起毛科曾发微博说,以前喜欢摇滚也喜欢唱自己的歌,现在发现能一直有摇滚精神就很难得了,再喜欢也要生活。
就这样又过了一年,他们之间的距离曾无限靠近靠近,但生活没有半点交集。
直到最近,有个男孩再追乐清。男孩组了一个局,说是朋友聚会,其实就是想当众表个白,让大家起个哄,让乐清半推半就的答应自己。
那天晚上,就连乐清都以为自己会答应。因为那男孩在KTV唱了一首歌《风吹麦浪》,前奏一响,男孩磕磕巴巴地唱着“想你气轻柔的话语,曾打湿我眼眶”。
乐清听着歌脑海里浮现出毛科的模样。那年夏天他穿着被汗水浸透的白衬衣,弹着吉他,坐在台上安静地唱着歌。
此时这男孩就像是坐在舞台中央的毛科,那是乐清心动的地方。
乐清当场答应男孩的追求,她说给她一天时间考虑一下。
我说,那你这么不给人面子,不怕他放弃不追你啦?
乐清说,如果我是因为那首歌答应他,对他也太不公平了。
我和乐清进了酒吧,那个时候乐队乐手在调音,前排有很多座位可他偏偏挑了一个靠门的位置。
这离舞台那么远,看不见呀!
我拉着乐清往前坐,乐清却一把拉住我的手,整个人藏在我身后小声说,别走,我们就坐这儿。
我往台上一瞥,发现不过是毛科偶然向台下看了一眼,并不是在看她只不是眼睛酸了看看远处罢了。
看着乐清的行为,我有点想笑,想起情窦初开的自己。
写了一封两页信纸的情书,没敢送出去放在枕头下压了三年。想和喜欢的男孩搭话,想了一肚子话要说,结果还是故作高冷地从他身边经过。明明在偷偷看他,却在他转过头来又故作看向别处。
不管是几岁的女孩面对偷偷喜欢的人,都会小心翼翼地演戏,故作镇定地掩饰欢喜和一万次地假装路过。
后来也经过几段感情,可面对他时还是管不住眼睛。
毛科今天唱的是崔健的《快让我在雪地上撒点野》。
场子很热闹,台下应该还有乐队的粉丝,毛科会时不时地跟他互动。酒吧后面有个滚动的背景墙,每个桌上都有二维码,只要用微信扫一扫,就可以把自己想说的话放上去。
毛科唱完歌抱着吉他站在台上说,我待会会从屏幕上抽个粉丝,让他点歌。
月琴拿着手机扫了码,停在留言界面。她的手指飞快在键盘上打了很多字结果又快速删除,反复几次过后,打出四个字,风吹麦浪。
还犹豫着要不要发出去,我嗑着瓜子,快速帮她点击发送键。
乐清神情复杂矛盾地看着我,既有感谢还带着埋怨。我权当没看见,磕着瓜子跟着音乐摇头晃脑。
她就没我这么轻松了,双手握着杯子,紧张又兴奋地盯着滚动的屏幕。
又一首歌唱完,毛科对着大屏幕喊了一句停。
滚动的屏幕戛然而止,停在了乐清的微信头像上。毛科看着风吹麦浪的留言,笑了起来,他说,我很久还没唱过这首歌了,上一次唱还是在大学毕业那年。
乐清紧张的不敢抬头,手紧紧攥着杯子,好像做了什么见不得人事。
毛科抱着吉他,轻轻缓缓地唱起风吹麦浪。
声音清爽干净和刚才唱另外两首歌的模样完全不同,目光迷离地望着台下,声音轻轻柔柔地像在跟谁讲着情话。
再看乐清,分明是湿了眼眶。
喜欢你这件事,偷偷摸摸了这么多年,第一次敢正大光明的掉眼泪。
歌还没唱完,乐清就拉着我走了。她说自己原本就是想来跟暗恋告个别,可没想到听完了就更喜欢了,现在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第二天,乐清拒绝了那个正在等回复的男孩。回家将那把买了很多年的吉他打包,寄到了毛科经常演出的酒吧
里面还附了一封信,很简短就十几个字:很喜欢听你唱的风吹麦浪,我喜欢了整整五年。
晚上演出,毛科就用了那把吉他,还拍了一条演出的视频发到了微博上。
毛科说,感谢你一直以来的喜欢。
乐清躺在床上,刷微博刷到这条动态心脏猛然收紧又迅速扩张,她长舒一口气,因为毛科终于知道有她这个人存在了。
就因为这件事,乐清兴奋了一个晚上。
从那天以后,乐清慢慢开始在毛科微博底下评论。
毛科微博有一万七千多粉丝,每发一条微博大概有十几条评论。乐清开始的时候小心翼翼地发表情,连续几天以后毛科竟然回了她一个表情。
乐清把毛科的回复截图,存在相册里小心珍藏,因为她把它当成毛科和自己的第一张合照。谈恋爱的女生有多傻,乐清应该是教科书级别的了。
毛科的每条微博乐清都会留言。慢慢相熟以后,乐清的每条留言毛科都会回复。
这样你来我往了小半年,毛科说想见见她。
乐清不知道该怎么办,打电话来问我,说她没想过会跟毛科约着见面,她已经习惯了默默喜欢,怕自己在毛科面前表现不好。
我说,没关系呀,比起五年前你已经很有进步了。这次你就别见了,等到再过五年,你或许就能从容地去见他了。
不过。我停了停继续说,没准那个时候,他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不知道是不是被我激到了,乐清跟我说完不过三天就跟毛科见面了。
他们虽然刚刚见面,但是乐清对毛科过去五年的事情了如指掌。毛科不可思议地问乐清,你在我身上装了监控器吗?
乐清傻兮兮地笑着,说,我这五年可不是白过的。
没过多久,乐清就和毛科在一起了。发了一条朋友圈,是她和毛科的合影,两个人靠在一起,乐清害羞地遮着脸,笑眼弯弯一直看着毛科侧脸。
乐清说,偷偷喜欢了这么久,终于敢说一次喜欢。我过去喜欢你,现在喜欢你,以后还是喜欢你。
暗恋太浪费感情了,不如正大光明的喜欢。
你第一次喜欢的人,他在哪,过得怎么样?
他睡在我边上,我们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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