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我因寻衅滋事案被告上了法庭,站在被告席上,我思绪万千。看到这儿,你一定会大吃一惊,这当然不是真的,也不是在做梦,原来我参加了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模拟法庭的活动,我是第三被告人包志林。
这是一起发生在校园的寻衅案件,几名同学因排队插队问题,发生口角,并找来了社会上的人打架伤人。我作为第三被告,参与了打架,踢了原告几下,所以被告上了法庭。我这个角色看起来有些简单,但我一定要把这个角色演得真实。
开庭了,审判长在里面讲述案情的时候,老师先让我们在后台等着,我越等越紧张。“传被告上庭”!我们被几个身穿制服的法警带上了法庭。
我偷瞄了一眼,呵!好庄严,审判长,书记员个个虎视眈眈,面无表情,身上的法官衣服,在国辉的映照下更显得不容侵犯,再看旁听席更是座无虚席。法官一本正经的依次问了我们几个问题,那提问的口气还真和电视上的差不多。我按照事先排练好的内容报出个我的基本情况,随后又被押进后台,一进后台门,我和几个法警就哄堂大笑,都觉得各自扮演的角色很到位呢。下面是被告挨个进去审问,当轮到我时,我再次被带上了法庭,一时间慌了手脚忘了词,还好是一位阿姨告诉了我,那场面可真尴尬呀。接下来法官敲锤示意休庭,说到这儿,你们知道为什么敲锤吗?我也是听工作人员告诉我的,古时候人们会击鼓鸣冤,后来就把鼓改成了锤子,象征公平公正执法。我的律师开始为我辩护,只见她不慌不忙的拿出稿子,掷地有声、有条不紊地向法庭提供关于我的证据,我不禁向她投去了感激的眼神,哈,我这是入戏了!这些证据不仅让我洗清了冤情,更让审判长他们心服口服。等待宣判,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因寻衅滋事案被判有期徒刑两年,而我,因为只参与了打架,还是一个未成年人,就无罪释放了。我的心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审判长的法槌再次敲响,审判结束了,这一锤敲响了法庭里的每一个人,更敲醒了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一定要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