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美国的总统大选年,这一年对于一部分美国人来说充满硝烟,对其他美国人来说充满期待。有人调侃说,其他国家选错了领导人,顶多祸害自己本国人民,但是美国选错了领导人,全世界都要跟着遭殃。美国新领导人将会开创未来,还是祸害众生呢?现在担心为时过早。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美国总统是怎么选出来的。
先问大家一个问题,美国的总统是选民直接选出的吗?
美国总统每四年选举一次,从年初到年尾,历时12个月。通常,1月份-6月份是各政党进行党内预选,7月-9月各政党召开各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推选出各党的总统候选人,这位候选人参加之后的全国竞选活动。接下来是总统大选日,全国投票。然后是选举人团投票表决日,计算投票结果,胜利者当选总统,并于次年1月20日宣誓入驻白宫。
美国有3亿人民,理论上人人都可以去参加总统竞选,实际上因为总统竞选活动耗时日久,耗资巨大,长久以来,只有民主党和共和党能把这个游戏玩到底。总统历来也只在这两个党内产生。
在党内预选环节,各位候选人要日夜兼程、风餐露宿的去每个州拉票,他们通过演讲和电视辩论的方式,取得选民的喜爱和信任。到了法定投票日,各党选民选出各党的候选人。7月份-9月份,各党陆续召开全国代表大会,根据投票结果,推选出自己党派的总统候选人,并拟定竞选纲领。
随后开始全国竞选环节,还是主要通过演讲和电视辩论的方式进行。美国的西海岸和东北部是民主党的铁杆洲,南部和中部是共和党的铁杆洲。民主党和共和党,这一轮争夺的重点是两党势均力敌,相持不下的摇摆州。拿下了摇摆州,也就拿下了白宫。
美国的总统大选日是什么时候,11月的第一个周一之后的周二,其实就是11月第二周的周二,这个概念很费解,比这个还费解的是后面要讲到的选举人团制度。唯一不费解的就是,美国总统绝不是总统大选日选出来的。选民们在总统大选日投票给自己信任的总统候选人,以及代表自己投票的选举人团。
现在来讲讲这个选举人团制度,如果我讲完了,大家还不明白,不是大家的问题,也不是我讲得不好,因为很多美国人都搞不清楚这个规则。他们真的以为总统是他们选出来的呢。
选举人团其实是选民代表团。美国开国元勋在考虑总统选举制度的时候,设定了很多方案,第一种是人头票,简单说就是谁得票多,谁当选总统。这种有很大的问题,总统选票以洲为单位统计,每个州的人口不平均,有的多有的少,人口少的洲很快能统计完投票结果,人口多的洲要过很久才能统计完成,这其中就会有一个多月的延迟,而这些时间,足够一些人暗中做手脚来影响选举结果了。所以开国元勋们希望建立一种制度,在投票后,马上知道获胜者是谁,并当场宣布。于是就创建了选举团人制度,每州都有,代表本州选民投票。因为人少,马上就能够统计出结果。建立这个制度的原因,还因为他们并不放心把选择国家领导者这么重要的事情,完全放手交给升斗小民去做。他们认为受过良好教育的精英阶层才有能力去选出未来的国家的统治者。
选举人团一共有538票。每州的选举人团票数与本州的参众两院议员数字一样,但选举人团并不一定是两院议员。美国宪法规定,候选人得票数超过270票,就可以当选总统。
选举人团并不是随便乱投票的,他们根据本州人民在总统大选日的投票结果,再投票。大家会有疑问,两次投票有区别吗?有。以明尼苏达州为例,它有10张选举人团票。假如在总统大选日,民主党获得60%的选民票,共和党获得40%的选民票,说明民主党赢得了明尼苏达州,也赢得了明尼苏达州全部的10张选举人团票。这就是“赢者通吃”规则,当一个党获得了某个州大多数选民票,它就赢得了全部的选举人团票。特别有意思的是,选举人团由本州选民盲选出来的,很可能本年度明尼苏达州选举人团成员全部来自于共和党,他们也只能无可奈何地把票投给民主党。
大家此处肯定有疑问,这种办法不是挺能代表民意的吗?为什么又说美国总统不是民选的呢?各州人口分布不平均,比如说在3600万人口的加利福尼亚州,赢得51%的选票就是1700万,但是在100万人口的蒙大拿州赢得51%选票只有50来万。于是就有可能存在,赢了选民票,输了选举人团票的事儿。2000年戈尔和小布什争夺总统之位,戈尔的选民票比小布什多54万张,但选举人团票戈尔输了小布什5票。戈尔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去,最高法院经过复杂的调查和论证,还是判决选举人团票有效,小布什获胜。奥巴马运气好很多,大比分胜出。
回顾这一年,经过党内预选,全国竞选,无数次演讲,惊心动魄地电视辩论,被人污蔑也污蔑别人,这一路走来有多少坎坷辛苦,外人不得而知,但是当胜利者在白宫的穹顶下宣誓的那一刻,这些辛苦又算得了什么呢
现在我想请开头的那个问题,美国的总统是选民直接选出的吗?各位心中都有答案了吧。
(此稿原为一篇演讲稿,因此很多语句以演讲的口气说的,请多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