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增强从职工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准确领会法律要义,更好地指引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公司于8月12日召开了“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会上,负责安全生产副经理王殿军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了原文学习,不仅对新修订后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责任进行了全面解读,而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一)》中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条文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剖析。
会上经理雷雨强调,一、安全管理工作没有捷径,要真学习、真实施,将条例落实到行动上、深植于脑海中,更要完善安全设施,防止小问题变成大事故。二、各部门、各工地要抓好分管范围施工人员的安全宣传、施工安全流程事项,做到规范施工、规范管理、严格检查、绝不姑息。三、要随时对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安全生产无小事,事故来源于麻痹大意,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将安全知识与实际工作融会贯通,深刻理解。要进一步加大安全工作力度和自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力争将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