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酒吧里,吧台上仿佛长出了一个女人。女人的左手长着一只酒瓶子,右手长了手机,呜呜呀呀地朝着话筒哭诉,失恋了没跑。很想劝这个女人一句:难过的是你,而他在那边尴尬着等你挂断或者没电。
我拿着抹布收拾桌子,酒里大多有糖分,恋爱时每分每秒都是甜腻芬芳,失恋就像酒滴在桌子上,黏黏的圆形,抹布要湿干结合才擦得干净,朋友要威逼利诱才能好好听话。搞这么狼狈干嘛呢,像我,不要甜蜜,也不要难过,平时喝喝水,泡泡茶,潇洒自在观世人百态。
“我很想你……你都不关心我现在在哪吗?哼,我在你常去的那家‘BORN’酒吧,一个人,哦?你问我喝什么酒喔,嘻嘻……”弯腰扫地的我抬头遇上了一双眼睛,这不是眼睛,这是两道狭长的缝,根本睁不开……“老板!老板!!”“哎,哎,你说。”我答话,和醉鬼对话也是常事。我注意到夏夜里这个红裙女子,头发已经乱掉了,妆也花了,讲真,和这样一个女子共处一室真是提不起我的性致啊。“你说……我喝的这是什么酒……”女人手里换了一只杯子,杯子里有一根芹菜,黑色的指甲和白藕般的手臂连接着烂醉的红色女人和危险的红色液体,却又将她们隔开。“你这个是血腥玛丽!血腥玛丽!”女子还在打着电话,我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地也不扫了,叫醒阿欢之后出门右转扔垃圾去。
作为一个酒吧老板,我既不喝酒也不唱歌就喜欢收拾收拾干点活。我拎着垃圾袋,又遇到那个流浪汉。
“老板,今儿个有酒吗?”流浪汉油着头发,黑着脸,整齐的牙齿仿佛白到闪光,真是一个神奇的物种,他们穿的很多,却不流汗,他们吃得很少,却活下来。“没有啊!”这是我第三十多次回答这个问题了,我从屁兜里掏出一包烟递给他,都燃起来,烟雾在还没飘走的瞬间罩着我。我和流浪汉仿佛看见山河湖海,星光灿烂,灯红酒绿,金碧辉煌。像流浪汉看事看这么透的,也少了,毕竟他也曾经是身家七位数的人,
“一入股市深似海,从此安乐是故人,
故人一去不得见,今年惊闻死他乡”
我就愿意和岁数大点,阅历多点的人唠唠嗑,人活一世,我想活得明白点,死得晚点。
抽完烟往回走,房顶跳下来一只猫到我脚边,黄白花的,土猫,有品种我也叫不出,我蹲下去摸摸它,又站起来“走走走,回家吧!”它挺喜欢我那儿的,白天可哪逛,晚上可能来睡个觉。偶尔白天进来了,客人还会点个鱼罐头,也算是一只正儿八经的招财猫了。
我回到吧台里,阿欢已经收拾好了垃圾,女人趴在桌子上,哎,又睡了,我拿了一张小纸条,写上:
“请听一首《Need You Now》BORN酒吧敬上”
这已经是本店的传统了,失恋的人也会失心,用一张纸条去弥补,又能填上多少?有这份心呐,都觉得自己是个温暖的人~
门口进来一对男女,男的戴一眼镜,瘦溜身材,衬衫塞进裤腰里,小臂下还夹一包。女的肤白大眼,一头长发烟花烫,一条齐B小短裙,一涧乳沟纳三指,一双白腿直又长。来了之后,要了两瓶喜力,在角落里喝了会,问他俩需要开灯吗也没人理我,那就拉倒吧!走之前又要了四瓶带走了,在出门那一瞬间,男人的手从女的腰上滑到了臀部,掐了一下,同时我注意到,那高跟鞋真高啊!得十五厘米吧!他俩的方向很明确,如家牌子上的月亮投射下最方便最浪漫的光,我真的应该考虑一下合作的问题了。
女人安静地睡了,我把纸条塞进她的包里。安静的时候更迷人一些,因为不知道要说出什么话来所以觉得神秘。
我想起第一次去酒吧的时候,我对面坐着我心爱的女人,她的旁边是她男朋友,我点了一杯凯撒大帝,喝下去没有哭,也没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