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匆忙走出电梯。大厅仪容镜里的我,一头黑色大波浪长发微卷着披泻及腰。略带小麦肤色的长瓜子脸上明朗立体的欧式眉下一双眼窝微陷的丹凤眼,还算有神。挺直鼻梁下饱满的双唇上涂着薄薄一层淡粉色唇彩,看起来状态不错呢。我这五官远算不上传统意义上的美女,但胜在五官立体,有些些异域的感觉,走在人群中,也算是有我特别的美。呵呵,真正了解自己后,自我感觉可是越来越好了。
昨天穿着我一个设计师朋友帮忙选的一套让我很有感觉的美衣:刚好合身的简单白衬衣,小尖领,随意地散开着上面颗扣子,恰露出我美丽的锁骨来。衬衣最下面的扣子自然是没有扣上的,就随意地用两个下摆打了个自然的结放在腰上肚脐下一点的位置,下面一条高腰的蓝紫印花大摆长裙,脚上搭一双白色板鞋。把个一米五六娇小的我衬成个一米六远的纤长美女了,很自然青春的感觉,也不是太瘦。挽起了袖子的手腕上串着串从西藏淘回的沉香手链,一直散发着似有似无、沁人心脾的味儿,难怪自己上了一天班后都还精神满满的呢。就喜欢它这自然的味儿!
今早穿舒服的改良花旗袍裙外搭一件藕色小开衫,配一条宝蓝色连裤袜了。咋寒还暖,最难将息时,这一身也是适宜的。临近周末了,就要这样子绚烂的美丽!
身高156厘米,体重一直不过39公斤的我,并不是刻意想要保持这样“骨感”的,只是真正怎样都吃不胖的体质。在数次增肥都失败后,我不得不放弃,也不再纠结于自己的过瘦体型了。
我瘦,但我一直健康着,不也挺好的吗?而且,朋友都说,我这样的体型更有少女力呢,呵呵!
好像就是在坦然接受了自己的体型与小麦肤色之后,我才开始真正的喜欢起自己来,真的享受此刻自己的样子,与身体和解。“我现在这个样子是好的,我还会变得更好”而不是“我讨厌现在的身体,我要改变”。
好比美更重要。
明白这道理后,我越来越喜欢自己,在穿衣上也越来越有自己想法了。
穿衣首要的是舒服,取悦自己。喜欢穿出自己的味道来,但又不能太出格。
我固执地相信,衣服也是有温度的。只有当人与衣服之间建立起了某种感情,才能穿出这衣服的生动,和自己的味道来。
衣柜里有些保留了十几年且每年都会穿几次的衣服,居然会被朋友当作是新买的潮衣。都是些穿上就很有感觉,能感受到温度的衣服,它们于我都有些特别的意义,也验证了我的那些想法:在物质世界里追求精神的含义。物质如果没有精神的投射,那它就只是物质,这就好像是被奢侈品店里动辄上万的大牌衣服,我不了解这品牌,也感受不到它的温度,仅仅是个牌子,对我没用任何意义。
同事经常会问我某些穿着很有感觉的衣服是哪个大牌的。心底还是有些窃喜的:能以普众的价格穿出大牌感,也算是“无心插柳”的惊喜了吧?
好友爱叫我“风一样的女子”感觉这说法也很适合现在的自己:如风女子,坚定而执着地追求着自己喜欢的那份美好温度,让自己长成越来越让自己喜欢的自己。
能够随性美好到老,其实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