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幸福,是所有人的生活目标,这让我们殊途同归。 ——安妮·芙兰克
如果人们认为基本物质需求的满足就能带来幸福生活,那么在基本物质需求没有得到满足时,去解释人们为什么不幸福当然是非常容易的。真正的幸福不应该是绝对不掺杂不良的情绪,而是经得起困难和挫折的考验。
真正能够持续的幸福感,需要我们为了一个有意义的目标快乐地努力与奋斗。幸福不是拼命爬到山顶,也不是在山下漫无目的地游逛,幸福是向山顶努力攀登过程中的种种经历和感受。
真正快乐的人,能够在自己觉得有意义的生活方式里享受它的点点滴滴。这种解释绝不仅限于生命里的某些时刻,而是人生的全过程。即使有时经历痛苦,人在总体上仍然可以是幸福的。
我们可以把这个解释与“感悟幸福型”相连:快乐代表现在的美好时光,属于当下的利益;意义则来自于目标,一种未来的利益。
如果我们丧失情感,并因此失去行为的动机,我们将不再对生活存有任何渴望,也将对自己的行为与想法及其后果漠不关心。这说明,情感是动机的来源,它在我们追求幸福的过程中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但是,光有情感是不够的。如果要幸福,我们就必须体验积极的情绪或情感,因为快乐是幸福生活的先决条件。正如心理学家纳撒尼尔·布兰登所说,“快乐不是奢侈品,而是一种深层次的心理需要”。在完全没有快乐且频繁感受痛苦的生活中,几乎没有幸福可言。
当我提到快乐的时候,我并不是指情绪持续高涨的状态。我们都会经历情绪上的起伏,虽然生命中不可避免地会有悲伤的情绪,诸如失败或失去的时候,但我们依然可以活得幸福。事实上,期盼无时无刻的快乐只会带来失望和不满,并最终导致负面情绪的产生。幸福并不需要一直高涨的情绪,也并不是完全没有负面情绪。
一个幸福的人也会有情绪上的起伏,但他会在整体上保持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他经常被积极的情绪推动着,比如欢乐和爱,而很少被愤怒或内疚这些负面情绪所控制。快乐是常态,而痛苦只是小插曲。要想获得真正的幸福,就必须明白无论遇到怎样的悲伤、考验或是波折,我们都应该为活着本身而感到由衷的快乐并感恩。
积极的情绪体验是幸福的必要但非充分条件。幸福不只是快感,我们更需要这种愉悦感的来源是有意义的。我们要证实自己的行为确实能够改变世界,而不只是主观感受而已。
当想到有意义的生活时,我们经常谈到目标,却忽略了目标感其实比设定目标更重要。当然,有目标或者实现目标并不能保证我们必然感受到生存的意义。我们真正需要的是那些让我们从内心感到有意义的目标。
我们可以设置不同的目标,比如取得好成绩、买大房子,但当这一切实现后,我们仍然可能感到空虚。要过真正有意义的生活,目标必须是自发的,它是为了实现自我存在的意义,而不是为了满足社会标准,或是迎合他人的期望而设定的。当我们有这种目标感时,那种感觉就像是听到了“真我的呼唤”,它也被称为使命感。就像萧伯纳所说,“这才是生命的喜悦,那种为了源自真我的目标而奋斗的感觉”。
不同的人会从不同的事情里找到意义。“真我的呼唤”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创业、做义工、抚养子女、行医,甚至制作家具。重要的是,我们选择目标时必须确保它符合我们自身的价值观以及爱好,而不是为了迎合外界的期望。一个在工作中找到意义与快乐的投资家,一个出于正确动机的人,绝对比一个心不在焉之人的人生要高尚和有意义得多。
幸福的人不会接受“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观点,因为他不但享受着他所做的一切,同时也在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这样的人往往会取得更大的成就。
对意义和快乐的需求。如果想要拥有充实而幸福的生活,就必须去追求快乐和意义两种价值,缺一不可。
经历困难可以让我们更加珍惜快乐,不再认为快乐是理所当然的,同时对生命中大大小小的欢乐心存感激。对生活心存感激本身也是生命意义和快乐的重要来源。
意义和快乐,就像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一样可以相互促进。当我们对自己的行为心存使命感的时候,我们将获得更大的快乐;而在我们从事的工作中找寻快乐,也可以加深其意义。
人们有着不同的喜好,或对同样喜好的爱好程度不同。打个比方,写书对我来说既快乐又有意义,但如果一天写作超过3小时的话,就变得乏味了。就算是有意义和快乐的事,也不能不停地做。
增强幸福感最好的方法就是尝试、汲取经验,同时关注内在的感受。大多数人都忘了问问自己的内心,只因为我们太忙了。就像梭罗所说,“生命并不长,别再赶时间了”。如果老是马不停蹄地前进,那就等于只是简单地对每日的生活做出反应,却没有给自己足够的空间去创造真正的幸福。
在对目标和幸福的研究中,肯农·谢尔登(Kennon Sheldon)和同事们写道:“对于追求幸福的人来说,我们的建议是,去追求包括成长、人际关系和对社会有贡献的目标,而不是金钱、美貌和声望。对后者的追求,通常是出于必须和压力的心态。”
虽然大部分的人都在追求金钱、美貌和声望,可能有的时候还是被迫的,但是谢尔登指出,如果我们把目标重点放在自我和谐上,我们将会更快乐。这方面的研究能够帮助我们通过更好地设定目标来实现人生的快乐和意义,让我们的潜能得以最大化地发挥出来。
问问自己想做什么,什么能带给自己快乐和意义。这还不够,我们需要更深入地去认识自己。当年毕业时,哲学系教授奥哈德·卡米给了我一些建议:“生命很短暂,在选择道路前,先确定自己能做的事。在这些首先做的事中,做那些你想做的;然后再细化,找出你真正想做的;最后,把那些你最想做的事付诸行动。”
心理学家埃米·瑞斯尼斯基指出,人们对待工作有三种态度:任务、职业或使命感。
如果一个人只是把工作作为一种任务及赚钱手段,而不是期待在其中有任何自我实现,这种情况下,每天去上班是因为他必须去,而不是他想去。除了薪水之外,他所期盼的就是节假日了。
把工作作为职业的人,除了注重财富的积累外,也会关注事业的发展,比如权力和声望等。他们关注的是下一个升职的机会,如从副教授到终身教授,从老师到校长,从副总统到总统,从助理编辑到总编辑。
对于把工作看成使命的人来说,工作本身就是目标。薪水和机会固然重要,但他们工作是因为他们想要做这份工作。他们的力量源于内在,同时也在工作中感到了充实与快乐。他们的目标正是自我和谐的目标。他们对工作充满热情,在工作中实现自我。工作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恩典,而不是折磨。
玛丽安娜·威廉森在《爱的回归》(A Return to Love)一书中说:我们最大的恐惧不是觉得自己不行,我们的恐惧来自于害怕自己的潜能,因为它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我们最怕的是自己的优点,而不是缺点。我们常问自己:“我们凭什么觉得自己是杰出的、美丽的、有能力的或是才华横溢的?”但真正应该问的是:“为什么不呢?”
幸福的生活需要内在价值观的支撑,就像纳撒尼尔·布兰登所写的,“要想找到价值,人们必须相信自己有资格享有这种价值。若要为幸福而奋斗,人们必须相信他自己有资格拥有幸福”。我们必须接受自己的核心价值,接受真正的自己,把虚荣的东西抛开。我们必须相信幸福是应该得到的,我们必须相信我们的存在是有意义的,因为我们生来就有享受快乐和意义的权利。
幸福的努力应该是一个永无止境的、不断收获和成长的过程,我们可以得到的幸福是无限的。在追求既有快乐又有意义的工作、学业和情感时,我们只会更加幸福,这种经历不是树叶般短暂的美丽,而是根深蒂固的永恒的幸福。
工作中追求卓越,生活中知足常乐。当我们为登顶而不懈努力,也切勿忘了欣赏沿途的风景。幸福原本就是这么朴素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