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曾经热传一个故事:一个女孩只身到酒吧买醉,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一个装满水的浴缸里,身边有部手机,墙上写着叫她马上电话报警,否则就会丧命。警察赶来后发现女孩一个肾脏已被摘走。
这个段子让香港导演罗志良有了灵感,经编剧陈淑娴改编,将凶手和受害者定为两个女孩,并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
这部电影是《救命》,由林嘉欣、李心洁和许志安主演,于2004年上映。
孙玲(林嘉欣饰演),一个又穷又长相普通的女孩,母亲靠做清洁工来维持她的学业和生活,从小生活在社会底层,心高气傲,渴望脱离贫穷,殊不知,社会让她领教,努力可以改变得了学业成绩,却永远脱离不了阶层。唯一的至今母亲因车祸成了植物人,学医的她却为高昂的护理费用发愁,过着辛苦有压抑的生活。后偶遇小学同学郭炳强,开始了为钱而合作偷肾卖肾的勾当。
子清(李心洁饰演),一个文弱娇气的富家女,住在海景别墅,吃着西式早餐,拥有数不清的漂亮衣服、高档鞋子和名牌包包,却因肾衰竭而无法享受正常人的生活,如厕困难,控制不了呕吐,需要长期服药,还需要禁欲。男朋友才貌双全,却只能在情到深处时抱紧她,她因此而敏感、自卑,没有朋友。
伟民(许志安饰演),医生,与孙玲是医学院同学,帮助孙玲为母亲付药费。心灵一直真爱子清,可无法忍受无性的爱情,身体出轨于孙玲。
郭炳强(黄浩然饰演),孙玲的小学同学,愿意为孙玲义不容辞做任何事,因生意失败和孙玲同病相怜,走上偷肾卖肾的不归路。
对命运和人生的打击和报复
孙玲是一个悲剧人物,她不光是为偷肾卖肾的高薪所诱惑而犯罪,她深层的心理更多是报复社会和人生的快感。
她嫉妒出身优渥的子清,从小含着金钥匙出生,母亲宠溺,弟弟礼让,要什么有什么,红色的车子撞坏了,隔天就开辆黑色的,甚至在朋友的婚礼上当伴娘,扔花球时也没人真会和她抢。
贫穷的她即便不渴望得到如此丰富的物质,但她急渴望有足够的钱可以帮母亲结清药费,把昂贵的仪器搬回家,让母亲在家中寿终正寝。
她也羡慕曾经同在一所大学“芳草碧连天”的伟民,顺利读完学业,成为一名医生,是多么正常的事情,但孙玲连这点老套的路子也无法走完,因为贫穷,她不得不辍学在实验室喂小白鼠,就连偷肾的刀口都被法医嘲笑为“这不是一个专业的医生,可能是医科学生或精神病这所为。”
她只能与人生百事同样哀的小学同学郭炳强站在一队。郭炳强生意失败赔光积蓄,利用曾经许下“义不容辞”的旧情,想求孙玲接济。没想到孙玲比他还自身难保。
她爱恋着伟民,深知伟民心中只有子清,自己只不过是满足了伟民爱情里不可能存在的性,却甘于忍受两人干柴烈火后伟民形同陌路的眼神;而郭炳强儿时那句“义不容辞”,她虽没有忘却,但无法升级到爱情,只能划为感恩。
她又是何等看不起子清,觉得子清遇事只会求助,对人动辄撒娇,一个因肾病而体味都不好闻的臭小姐,哪点比得上独立又刚强的自己?
这背后的深层心理是对整个社会的仇视:别人天天换衣服,而她常年穿旧夹克;别人在酒吧任意挥霍,而一杯酒钱就够她一个月的生活费;别人有男友老公开车接送,而她却因为贫穷而不敢追求自己的幸福;别人有事撒个娇发脾气就能求助,而她只能依靠自己的努力却处处碰壁……她的梦想幻灭,内心压抑,情绪冷漠,机械般地过着一眼望不到尽头的日子。
因此,当伟民最后一次与她上床时骂她“贱货”,击溃了她心中最后一丝希望。本以为伟民对她存有感情,没想到她只是压抑的伟民的发泄工具。
单纯善良的子清不计前嫌地送花感谢她,并提出可以提供帮助时,孙玲面无表情地看着她说:
“知道什么是我与你最大的不同?那就是,我要的东西,一定要自己亲手拿回来。”
言语决绝,眼神冰冷,充满了睥睨和不屑。
子清固然不知,她说的不仅是钱,还有感情与安全感,以及自己的精神渴望。
对啊,孙玲所鄙视的这个没本事不自立的娇小姐,偏偏被她深爱的男人所爱,命运的安排让孙玲绝望,嫉妒与怨愤中,她精心策划,步步为营。
所以她最后将自己的肾给了子清,既然伟民只爱子清,那么她变为子清,子清说过要与孙玲永远做好朋友,不分开。那么将自己的器官移植到子清体内,就永远合二为一了。此后子清拥有的,富贵的家境,用之不竭的金钱,琳琅满目的细软,至爱的男人,撒个娇就能得到帮助,耍性子就能获得安抚,也是她孙玲可以享受的全部,而她永恒存在于子清的身体内,令子清下半生永远在伟民的背叛、孙玲的阴影和过往的噩梦中惶恐生活,这是她对命运和生活最狠的打击和报复。
伟民是最可悲也是卑鄙的角色
“我只爱子清,她高贵得我碰不得,而你,我勾勾手指就来,贱货!”
当伟民对孙玲吐出这段话时,我巴不得孙玲现在就摘他的肾。
与因身体疾病而自卑的子清的相处,让伟民实现了自己护花使者的英雄梦想,树立了自己怜香惜玉的好男人形象。
如果因为不能享受夫妻生活而与子清分手,他又毫无勇气面对社会的舆论面,承受众人的唾沫星。
正如张承中在Selina被火吻后说:“如果她不是艺人,我和她结婚也没什么大不了;如果她没被烧伤,我和她分手也没什么大不了,”
看见了吧,都是有血有肉有私心的普通人,你要给人扣上一圣人的帽子,我就给你脑门上贴一大写的装逼。
说白了,伟民这个角色是这部电影里被精神绑架最严重的一个,是最可悲的角色。
两个成年的大男大女谈恋爱,怎能满足于柏拉图式的甜言蜜语?婚前不上床就已经是当代奇葩了,更何况他俩面临的是这辈子只能阳春白雪,不能干柴烈火。
当孙玲求助他时,他利用孙玲为母救命的困境和对自己的单恋苦心,成功地假以旧情之借口,与根本不算旧爱的人上了床。
问题是,偷腥也是你情我愿,人孙玲还好几天不接子清电话,坦言无法面对,你却用“贱人”俩字就把自己撇清,连基本的廉耻心都没有。
一面子清,一面孙玲,一面温柔,一面卑劣,只是他太笨,无法做到游刃有余。
致命,救命
子清并不傻,只是她深知自己的病让伟民委屈求全还无法抱怨,她能原谅孙玲并非她有多大度,而是她有多自卑。她内心觉得自己没资格谈情说爱,却无法放弃心爱的人,她被自卑心所折磨,害怕她会失去现拥有的一切,于是每天更换着艳丽的衣服鞋子,对着灿烂的首饰发呆,来掩饰她内心的空洞和彷徨。
想击垮一个人,就要戳他/她的致命。
生命是伟民的致命,所以孙玲在全线崩溃时要了他的命;伟民是子清的致命,所以孙玲不惜充当伟民的发泄工具;感情是孙玲的致命,伟民死了,她也不必活。
但她要让从小顺风顺水的子清后半生在神经和崩溃中度过,所以她摘了子清的肾,给了自己的肾。
就像《变脸》中尼古拉斯·凯奇企图用到毁容时对约翰·特拉沃尔塔说的那句:“我要让你后半生永远看到的是我的脸。”
与你最爱的人同归于尽,让你最恨的人与你合二为一,孙玲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