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考试周由于多人迟到,处理细节:
昨天晚修由于多人迟到,因部分人是参加考试和裁判工作,经研究约定对以下四人进行处罚:1蔡颖瑜,第三次犯,4倍处罚。停4周(受罚人申请查监控,如果没有证据其未迟,下周一开始执行,5.1以后恢复训练)
2邵志鹏,第一次犯,下周停训1周。
3欧柏杰,第二次犯,降c组(使用文化课考试后升b的资格),下周停1周,即下次段考后默然C组末尾。
4邹七目前是A12,降组到B11,其
A组位置由陈鹏皓顶替。其他人顺移。
最终解释权归本人所有
最后,欧铂杰选择停训2周,保留下次分组资格。下周开始执行。
第7第8周训练分组,
虽然执行了分组,但仔细想想有两个漏洞,
1由于阶段考是用默认起始分组,而不是即时分组,因此有可能在临近考试时故意迟到,以愚弄规则。
如果是这样的话,累计次数将起到作用:
目前所有犯规次数如下:
刘佳林1次
黄瑞光3次,(一次中午,一次下午)
何宗佑2次(一次早,一次中午)
杨伟豪1次(中午)
黄天劲(1次中午)
陈书洋(一次中午)
周义(一次下午)
侯皓文(一次下午)
莫世均(一次中午)
欧珀杰(一次中午,一次下午)
蔡颖瑜(三次中午,下午,晚修
黄雨潼(二次下午)
吴智杰(二次下午)
郭宇航 1次
黄耀彬1次(高三第一次摸底考之前在c组)
这里要考虑一个问题。降组和停训是否成倍累加,很明显如果迟到3次停4,迟到4次停8,相对于一天2练的人来说有处罚过重,
如果仅以单次来计算又很明显处罚不够,但对于C组如果均是有希望的人的话,可以按照单次累计处罚。
如第一次停一周,第二次停3周,第三次停3周。但降组资格如果累加的话,就会造成多次迟到的人,降组又停训,这是我不愿意看到的,特别是后期训练量加大的情况下,训练资格是小长时间停训才是最大的问题。
因此在合适的时候宣布规定修改为一次降级或者停训,如果清洁严重的考虑2级或者停训两周,不再加倍,才是人性化的处理。
计划五一以后执行,届时公布结果。
计划调整细节:
C组将有2部分人组成,一部分为养伤组:训练内容为一周三次力量,一天铅球一天乒乓球,再加部分跑和跳的摆臂和摆腿练习。
同时AB组的力量训练保持还有加入三项素质专项力量训练。
修改方案:
按事情影响大小的情况来区分。
那所有的处罚基于即时分组状况来处理。
如果影响仅个体迟到或者是队员相互间举报的情况下,为达到学校第三方要求处理的程度则不乘以倍数。
如果是学校第三方要求处理的程度,则在即时分组表上,乘以同样倍数,不再加倍。第一次x1,第2次*2,第三次*3
要确定是C组是有部分同学养伤一组的,可以安排为下午一三五六力量。在多个场地练习中加入成绩测量的环节。
1增加早训人数。(第2次段考后开会确定)
2增加上斜卧推,轮胎农夫走,双脚杠铃负重臀桥 至于弹跳力和超级超能力主要还是源于下次力量的基础不够啊,后期通过加强下次训练的组数,强度以及重量来提升训练要求,那么大肌群的力量可以安排六组到八组来完成训练。力量部分强度升级至70%1RMX12次组间反复。
3铅球练习增加预摆时脚踝蹬地,挺髋,胸动作的预摆练习。高台单脚屈膝负重挺髋小腿前侧举杠铃片。p178列入铅球专项计划。铅球:死亡地雷架和挺胸斜推杠铃,
4跳,。缩减技术练习内容才能保证完成。上步拉绳改为,增加台阶弓步跳,单侧弓步杠铃片摆腿上举,六角杠铃罗马利亚蹲,单脚硬拉跳跃,
龙门架的所有动作训练减少到两到三级跨栏,先高再远以训练摆臂的协调。要加大后摆减小前摆。最高可以到六十到七十cm所有的练习不用距离的算,而是改为高度和次数来算。
5改变斜坡跑地点到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