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对基础牢固后,方可进入巧对(借对、谐音对、句内对等)训练。此时必须注意:
一忌为巧而巧。借对的使用必须服务于诗意表达,而非炫技。如杜甫“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寻常”借为长度单位对“七十”——这种借对深化了“人生短暂”的感慨。若仅为显示学识而生硬借用,如以“司马”(官名)借对“牛郎”(人名),则成文字游戏。
二忌滥用谐音。“这类谐音对多见于颜色”,即谐音对应有限制地使用。刘禹锡“东泛沧江寻古迹,西归紫阁出尘喧”,借“沧”为“苍”对“紫”,因颜色词系统本身具有象征传统(青紫喻仕途、朱紫喻富贵),故自然合理。若随意扩大,如以“清”谐“青”对“白”,则牵强造作。
一宜情感驱动。巧对的最佳状态是“妙手偶得”。李商隐“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其中“珠有泪”暗合鲛人泣珠传说,“玉生烟”呼应“蓝田日暖玉生烟”古语,用典巧妙而不露痕迹。这种巧对源于诗人对悲剧情感的深刻体验,非刻意搜寻可得。
二宜适度节制。一首诗中巧对不宜过多,通常一联足矣。杜甫《秋兴八首》八首诗仅数处用借对,王维诗集更是罕见。过多巧对会分散诗意重心,使诗歌显得匠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