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的闹辞职,已不是第一次了。正如当时我想的一样,再提辞职,“批准放行”,当她再次提出辞职,下属请示我的时候,我就作出指示,“放行处理”。
C在上班的时候,经常和同事们说那里招人,去那里找工,但都没有辞职,只是夸夸其谈而已。更有甚者,在我接手这个部门之前,请假几天回乡,主管不批,以离职威胁,还理直气壮地说:“批也请假,不批也请假”。如此嚣张,实在过分,这样没有什么职业道德的人,留来何用。
而我认为,她找不到比现在更好的工作,所以不敢离职。闹辞职的目的很明显,就是想加工资。
C在批准辞职后很不高兴,不敢拿到主管副总那里签字,只是去找人事部,想调到其他岗位工作。
C最后还是通过其夫的关系,调到了另一个岗位,工资升了,目的达到了,但是工作环境差了。
辞职批准后不敢走,己是自打嘴巴。临走之时,还挑拨离间他人,说那个部门招人,问他们去不去,这脸皮也较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