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笔跟罗志祥一样,能做翻译吗?

前一阵子罗志祥发了一篇6000字的男孩&女孩小作文,让我们能够吃点瓜填填肚子,拒绝被520狗粮撑死,在此表示感谢。

不过,罗志祥的文笔,委实有点不行,基本上还停留在00年前后QQ空间疼痛青春文学水准。

这个文笔看着呢,真是让人抠掉手指甲的尴尬。

相比之下,周扬青此前的多人运动揭发文,虽然没有当初李雨桐锤得狠,没有亮出什么实质性证据,但是叙事清楚,细节生动,文笔流畅,感情真挚,足以赢得广泛舆论支持。

周扬青说自己总是帮罗志祥改微博文案,看来确有其事……
所以说,文笔好还是很重要的,讲事情有礼有节,更有机会赢得人心。

那么,翻译需要文笔吗?

之前知识星球群聊里有同学问,做翻译,需要语言表达能力(文笔)很好吗?

几位同学的意见已经抓到了要害,特别好。

不过,我今天还想展开来说说。

其实,文案和翻译都是文字工作,有相通之处。

小马宋在《让文案绝望的文案》说:

可是总是有人问我:

我想做文案,但是文笔不太行,怎么办?

我说文案又不是写小说,文笔何用(基本的标点、用词能力还是需要的)?

文案要的是说话,有话好好说,你已经赢了一半了!

因为毕竟有一半以上的广告不说人话

说人话,大白话,详细地了解产品,这就是写文案的秘诀。

这些话,放到翻译领域也适用。

能好好说话的译员,也足以胜过大部分竞争对手,因为很多翻译都不说人话。 

比如说:

Thanks for sharing your feedback with us。

不翻译成“感谢您的反馈”,偏要啰里啰嗦地翻译成“感谢您提供宝贵的反馈给我们”。

Fei在上面所说的,其实是在说好译文的标准,契合思果的“信、达、贴”翻译标准。 

用现代的话来说:“信”是指译者对原作者负责,把他的原意用中文表出,不要表错;“达”指的是译者替读者服务,作者的原意虽然已经表达出来了,也要读者能看得懂,才算尽职;“贴”是指译文也确实,读者也懂,但是,原文的文体、气势、说话人的身份等各方面是否做到恰如其分的地步了?

我之前在译文水平提升第一期里讲到,译员懂原文,读者懂译文,其实也是跟思果的三原则也脱不了联系。翻译水平提升第一步,你迈开来了吗?

译员懂原文,就是信。要让读者懂译文,那么必须做到达。其实还不止要懂,还要让读者觉得这译文熨帖,符合文本目的。 

比如说,商务信函就要端庄严肃。

 我在通用类商务邀请函解析笔记中给出的参考译文。

要是换成东北版:嗨,兄弟,整利索点,能来就给咱递个话。

或者日漫二次元版:命运的经纬藉由雪白的信笺交错。要是能与X君相逢在会议上,真是三生有幸呐。

大家仔细看看, 以上的话是不是也差不多传达了原文的意思,也还通顺,但收到信的(企业高管老总等等)一定会觉得大会举办方疯了,因为画风太不对劲了。

不顾文体,强行卖弄文笔,就等于是在一片披麻戴孝的葬礼灵堂上强穿洛丽塔装,一定会被骂得满头包。

那怎么样才能做到贴呢,其实乐水已经提到了,多搜索平行文本,熟悉语言风格,加以模仿就好。 

不止一位同学曾说过我文笔好。

说实在,我其实不认为自己的文笔有多好。我在尝试描摹景物和人事的时候,经常感觉力不从心,言辞匮乏,难以表述心中的所感所想。

我翻译高端腕表、昂贵的化妆品以及让人大开眼界的时装秀等等,其实都是模仿而来的。我会在翻译前后阅读相关资料,模仿品牌官网的语言风格,其实没什么个人创造性,绝大部分是翻来覆去的车轱辘话。

从外语译入中文母语,这些内容总是给中国人看的。平常中国人看什么,我们保证译文尽可能接近,甚至让人觉得这就是中国人写的,不是翻译的(就是甩掉翻译腔),就大功告成了。

当然,这也要分具体情境,不能一概而论。比如说,如今在库克带领下基本定位为轻奢品的苹果,会写出很多不中不洋、稀奇古怪的文案。

从拍照切到拍视频,快过宝宝的小快腿

让妈妈开心的礼物,开了又开。

也会写出很皮很机灵的文案:

一见倾心,现有六次机会。

从上手到分手,你一直都会念它的好。

(这点值得罗志祥学学)

以及iPhone SE颜色款式文案,“有黑的,有白的,还有这个要火的”。

但那已经是创译和文案的疆域了,文字要展现品牌调性,就另当别论了。

而对于初入门的译员而言,第一步该做的是忠实和通顺,文笔是之后要考虑的事。

还没学会走路呢,就别想跑了

再者,坦白说,我并不觉得翻译跟文笔有多大关系,就像小马宋说的那样,文案跟文笔也没多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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