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这么两份工作摆在你面前,一份你特别讨厌,但会给你很多很多的金钱;还有一份工作仅够你温饱,但你特别喜欢。你会选择哪一份工作?
我的第一反应是,选钱多的那份。既然有许多许多的金钱,先花个几年时间,赚他个盆满钵满的。然后辞职,换那份喜欢但仅够温饱的工作。不是有个段子么,在挣到500万前,你唯一的爱好,就应该是赚钱。哈哈。最近看的电影,爱乐之城的男主,作为爵士乐的忠实爱好者,音乐是他喜欢的事业,但是他喜欢的爵士乐,只适合放在博物馆里展览,并不符合大众的喜好,因此,即便演奏的很好,仍然很潦倒。
后来因为生活所迫,加入了一个商业化的乐队,演奏自己讨厌的曲子,却意外被大家喜欢,巡回演出一个接着一个,很快名利双收。最后,终于拥有了一家可以演奏自己喜欢音乐的爵士俱乐部,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大概是作为一穷二白的年轻人,我更想守护好自己的梦想。所以即便听起来比较现实的选择,并不是对自己爱好的放弃,相比无虚无缥缈,一厢情愿的浪漫坚守,我更愿意拼一把为喜欢的事情搏出一片开阔的天空。曲线救国,有时候会比你头破血流的一门心思钻牛角尖更快达成自己的目标。在某种程度上,方法不重要,重要的是,不忘初心。
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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