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于情,依规处理问题才能建立组织的威信

这些天在抓单位管理过程中,发展个别人员存在违规违纪的情况,有些是明知故犯,对于这一类人员,自己有时没有一碗水端平,对一些人处理严格些,对一些人处理的轻些,针对不同人的情况处理的方式也不同,这样的管理方式其实并不好,因为法制大于人治,法大于情。

对于那些明知故犯的人还要考虑收下留情,还要考虑迁就照顾,那这个组织就很难形成真正的凝聚力。

虽然有些人工作表现还可以,明知故犯还是没有把法纪放在眼里,对于这样的人还是要做出处理,做好后续思想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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