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艺一摸到饿下去的口袋,心里就突然发慌起来。
董艺自小,就有一个梦想,就是拥有自己的第一套碧旭牌蓝牙耳机。要说为什么这样渴望那套耳机,董艺也说不出所以然来,只是渴望着,就像小孩子渴望当科学家一样。
刚满18岁的董艺,趁着假期的时候,拼了命地打工、赚钱,度过了许多个不眠之夜,才用从牙缝里挤出钱,买了人生中第一个碧旭牌蓝牙耳机。
买到的时候,他母亲还打来电话,毫不留情地训了他一顿,埋怨他把钱花在什么地方不好,非要花在蓝牙耳机上,而且是最为昂贵的一种蓝牙耳机上。
而现在,那一套他拼了命买的蓝牙耳机,却已经不在了口袋之中。而当初他为了保护住耳机和母亲的首次抗争,也就变成了泡影。
董艺着急地来回踱步,一次又一次地掏翻着那个口袋。而每掏一次,耳机丢失的现实就更加确定一分,他的头发也随之多白了一根。
他的眉头已经不能再紧锁,双手在桌子上抠动的力道也不能再大。他终于像傻大个一样站起,在人群中突兀地站起一两秒,却又坐下。
是啊,谁会相信这么一个满身破衣,拿着低劣手机的人,拥有最为昂贵的蓝牙耳机呢?谁又会表情平淡地,任由这么一个好像疯了的人询问一个耳机的下落呢?
他的手不再放在桌面上,像是挠心一样挠着大腿,好像隔着布挠出了印痕。他的目光也前所未有地集中,如同耕地的农伯,丝毫不肯放过一片盲区,扫描着每个人的耳朵和口袋。
果真上天没有让他白努力一场,他一下子就注意了旁边的一位女士。女士脸上的胭脂打得近乎过分,左手一个两三千左右的华丽小包,露出了一小截蓝色的耳机线。那么熟悉的纹理,让他一口咬定,那就是他的耳机。
这世道真是可恶,偷了东西,还要装作极为正常的样子。他本来以为富贵的女士们都是极为守规矩的人,没想到却和那些蹲监狱的男人一样,竟然如此地擅长偷东西。
董艺眯起左眼,蹑手蹑脚地离开座位,就像怕警察捉住的小偷,移着小碎步,才算是坐到了女人旁边。他也不张扬,很自然地点一杯啤酒,眼睛一直偷偷看着女人的包。
他的手在桌子下面,悄悄地将音量调高,等着女人惊慌地起身时,大声地宣布出女人的罪行,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杀鸡儆猴。
想到这里,他就愉快地抖起腿,竟然一口气将余下的大半杯啤酒喝干。耳边听着放出的音乐声,心情也更加地欢快起来。
女人却只是嫌弃地看了他一眼,拿起包,转身要走。他一下着急起来,一把握住了女人的右臂,情急之下嚷嚷了起来。
“松开我!穷鬼!”
女人的一声大叫,立马让董艺的手停了下来。他从来没有被叫过“穷鬼”,这不就是“贼喊捉贼”吗?
董艺再度伸手要去抓住女人的右臂,想要向大家陈述真正的事实,却一下子扑空,将女人的包拽了下来。女人反手一巴掌,迅速地捡起包,一边离开一边咒骂着他。
他的脸就像是被人抽打了无穷遍,红得要肿胀起来。那个包里的蓝线,就在刚才的撕扯下掉了下来,就那么讽刺地躺在他面前——一卷极为普通的蓝色电线。
怎么会呢?应该是他的那副蓝牙耳机啊,他可是明明听到那包里传出音乐声啊。
他灰溜溜地回到桌子前,摊在桌面上,双目极为失神地瞟着旁边。一位小哥走过来,点了两杯啤酒,分给了董艺一杯。
“嗨,哥们,看来你今天好像不高兴啊。”小哥推给董艺一杯啤酒。董艺二话没说,直接拿过来,咕咚咕咚地几口便喝光了那杯。
“我蓝牙耳机丢了。”董艺头低向一侧,右手握着酒杯把手,假装杯中还有残余的啤酒。
“哥们儿,你领子上的是不是你的耳机啊?”
董艺摸向领子,果然摸到了他那个丢失的蓝牙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