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十分有限的生命感受,谈谈对感情的看法。
01.
任何一段感情,起点必须是平等的,这倒不是说,物质、学识、经历各方面都要基本同等,但是,在人格面前必须要平等,这种平等意味着,构筑一段感情,必须在承认双方都具有独立人格的基础上进行,因而不管是哪一方,不可在一段感情中使自己刻意地卑微到不值一提,或者丧失自己精神的独立性。友情也好,爱情也罢,都得将对方视为一个具有独立思想的单独个体,而不能将对方视为一个因建立情感而产生的附庸。
02
感情是冲动的,可更应该是理性的,既然彼此欣赏,就更应该选择保持自己的本色和原则。或许你会说,既然你那么爱一个人,为何不会因为ta而主动改变呢?因爱一个人而主动改变这是应该的,但并不是说,因爱一个人,必须被动的去改变。算是改变,也应该是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也就是说出于自觉自愿。更值得强调的是,改变并不意味着要在放弃原则的基础上进行。试想,茫茫人海,为何会只觉得对方是与众不同的,并让你产生欢愉的,难道不正是因为ta身上拥有独特的个性么?既然如此,为何又要以爱之名,让对方大修大改,最终泯然众人矣呢?如果ta真的没有原则的变来变去,你还会认为ta是与众不同的么?
03.
一段感情的初衷和基础,应该是出于对彼此共建未来的确信,相信他们彼此之间能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好的爱,应该是互相成就,而不是任何一方的勉强迁就。爱应该让彼此毫无芥蒂的舒服,而不是因爱而生傲慢与专制。
04.
爱应当是更高程度的自由,爱一个人,首先应着力于让自己变得更好,只有自己变得更好,才会有共建未来的自信。爱也更应当克制,不能因为爱一个人,而产生过强的控制欲,靠控制和试探去保持一段感情,实在是太愚蠢了。爱的最好状态应当是,因为我做得足够好,所以我知道你不会走,而不能是我不知道你会不会走,所以你必须处在无死角地质问和考验之下。
05.
更重要的一点是,一定要秉持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就事论事,有事说事,不能没事找事,刻意找茬。有些东西是可以通过考验得来的,但感情与爱并不会如此,因为,只有游戏才会按照既定的程序打怪升级,过关斩将甚至出个彩蛋,而感情是需要基于善意的前提,慢慢呵护与培养的。不要去试图探寻对方的底线。当你发觉的时候,也是打破的时候。
06.
遗憾的是能做到上述5条的,大多都基本告别共同法律行为了,哈哈哈哈,民法上的共同法律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彼此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共同行为是为了一个超越于具体个人利益之上的更高的目标而达成的一致。所谓“我们来自五湖四海,为了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