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菲勒告诉的道理:财富不是拥有它而是去享受它。
洛克菲勒在信中谈到自己的信念:“我应当是富翁,我没有权利当穷人”。因为当你有了钱,你就会惠及你的家人朋友,帮助许多穷人赚钱,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你也可以去做慈善,去享受用钱换来的其他东西。我想就才是赚钱的目的吧。而不是为了生活而赚钱。
很多人都会说钱乃身外之物,钱是万恶之源。读了这封信,我也才知道原来是“喜爱钱乃万恶之源”。不过我从始至终都没有认为钱是身外之物。我觉得我应该要拥有钱,给奶奶一个更好的晚年生活,给妈妈换上最好的牙齿,给妹妹买最漂亮的公主裙,并且去回报社会,感恩那些曾经帮助过我的人,同时也将这份爱心传递下去。这些也确实只有有了钱才能去做到。
钱不是万能的,买不到智慧和才华,买不到快乐与幸福,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你连最基本的生活都无法满足。如果你四肢健全且身心健康,还要做一个穷人的话,或者说做一个乞丐,每天讨点钱够生活。那我确实会瞧不起你的。因为我也是穷人,我还在为幸福的生活而奋斗。花通过正当合法且自己劳动所得钱,我会很高兴,高兴的不是我有钱,而是我自己赚的。
“要让金钱为我所用,而不能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被金钱牵着鼻子走”。洛克菲勒对于金钱的看法和常人不同,告诫儿子将金钱作为自己换取快乐和幸福的手段,而不是为了赚钱而且做一些不道德的事情,危害别人的事情,不要被金钱的欲望冲昏了头脑。汤玛斯·富勒说:“满足不在于多加燃料,而在于减少火苗,不在于积累财富,而在于减少欲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