薯片窸窣在脑海里响起来,这个频段的声音完全取悦了我。如果我想成为一名作家,在街头小巷或人来人往,观察世界。
观察世界是观察什么?你看着他们的面孔但无法看到其灵魂,你以为你扔掉了滤镜,其实你应该闭上眼睛。存在很多的声音和呼吸声令你无法忽略你仍然是你。
随便进了一家酒吧,陌生的装潢、不认识的人、没听过的音乐,你是有点恍惚的,恍惚之中记得你还是你这件事情真让人扫兴。当然,我不是说记得自己有什么不好或者你有什么不好,而是,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忘我是件遗憾的事情。
我想成为一名作家,据三线作家杨依凡的经验,我应该至少写十万字先。写十万字并不难,难的是你有足够厚的脸皮在你写下九万九千九十九不成语句的不含逻辑的文字时,还有莫名的意志力支撑你再写下一句。
本来,我是不相信喝酒抽烟给人带来灵感这种事情的,不过这不妨碍我去喝点小酒然后码上几个字。借酒撒疯,多了一层意思就是,借着喝酒的劲写下一篇文章。
我过去以为自己在意识方面思考的很深入,但这一行行不成段落的文字清晰的告诉我,或许我比一般人聪慧上几分,有幸拾得一些人性闪耀的碎片,但我并未能将其组织称一整个有逻辑性的,就不说是系统吧,逻辑性的一千字文章吧,也没有。但毕竟不是专业学哲学出生,也没有在文笔上有什么锻炼,这方面不足也正常。或许这样也不错,至少不会像我认识的那个聪慧过人的女孩子,虽然说慧极必伤有点扯,但过于抽象的思维能力确实给她带来了很多负面的东西,我的仰慕和喜爱也不能抵消。
很感激,我上面写了四行的一段话。看来写作这件事情还是要锻炼的。又说回写作,作家,写小说似乎是难免的事情。如果我要写小说的话,我希望它的风格类似《异乡人》《斯通纳》之类的,平静的写实和叙事中隐藏中能将人掀翻的意识流。想到《异乡人》第一个片段,接到电话,我的母亲死了。没有任何情绪的表达,是悲痛的无以表达,像《冬日笔记》作者遇到母亲死亡那样,还是没有情绪?不知道,我们继续看下去。很好,全文接近3/4都没有过分的情绪描述,主角像是一个纸片人一样,它被世界穿过。直到被牧师祷告的时候爆发,充满戏剧张力的一幕,一切的一切突然和书页的宣导契合起来,“我知道这个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我为什么想写类似的小说,第一是我个人与小说主角相差甚多,所以我想写。第二,因为相差甚多,所以我会觉得很酷。在上一段中,我完成了6行的段落,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或许每次写小说,都最好找个什么话题。没有话题也找很多歌不同的小话题。
这是成为作家的一个小时,我感到了一丝丝忘我,感到了要蹦起来的心情,尽管现在酒精上头困意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