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打开了这本书,结果越看越被吸引,这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文字之所以动人,都源于它来自于真实的生活,用心了,动情了,文字也就活了,更何况是一个人亲口诉说这为奴十二年来的种种悲惨境遇呢?
当他是自由人时,他叫诺萨普;当他是奴隶时,他叫普拉特。从自由到奴隶,短短不到几天时间;从奴隶回归自由,却用了12年。本是家有娇妻三宝,却顷刻只剩下了孤独的自己,等待他的是无尽的鞭打和人性的黑暗,当然,还有或隐或现的光亮。不是没有像福特老爷那样好的奴隶主,只是这样的奴隶主太少了,又或许是呆在这样的奴隶主身边的时间是极其的短暂;也不是没有像巴斯这样的有智慧有胆识有情义的人,只是等到这个人普拉特花了近十二年。所幸,普拉特最终还是等到了这么一天,十二年的隐姓埋名,十二年的忍辱偷生,十二年的低声下气,十二年的流落异乡,十二年的分离,这一段苦难总算是揭过去了!
我觉得这里面除却个人的某些能力之外,命运之神是眷顾着他的,命运没有让他死于天花,死于沼泽地,死于粗暴的奴隶主手中,死于异乡,没有成为一桩黑人失踪之谜。就在他每次觉得自己快要死时,他就那么奇迹般地恢复,然后挺过去了!
但是,诺萨普不只是在说自己这段悲惨的经历,他更想说的是奴隶制度,种族问题,这增加了文章的思考意义。
文章有以下这么一段话,是关于他曾经被关押的一个地牢的描写:
与院子相连的房子有两层高,房子正面紧邻着华盛顿市的一条大街。从外面看,这里只不过是一处幽静的私宅。谁也不会料到它被用作罪恶之牢。这么说也许有些奇怪,但站在这栋房子里可以清晰地看到矗立的国会大楼。自称爱国主义者的议员们在那里吹嘘自由平等的时候,不远处的奴隶们却被束缚在铁链之中。国会大楼咫尺之近的地方竟然藏着这样一个奴隶监牢!
还有这么一段关于当时奴隶处境的描写:
我迅速爬起身来,拿着毯子跟上他。路上查普林告诉我,他料定提贝茨会在晚上回来杀我,他怕提贝茨来杀我时没人能作证。即使他在一百号奴隶面前把刀插进我的心脏,根据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没有一个奴隶能作证他杀了人。
就是这么可笑,但又真真切切的存在,触目惊心。包括后来诺萨普成功被解救后发现伯奇(当时贩卖他的人)还在逍遥,于是他上诉,结果却是伯奇却被无罪释放。“在那些相信贩奴者言辞的人眼里,奴隶贩子的辩解都比我的有分量。我是一个可怜的黑人——一个被蹂躏、贬低的种族。人类的法庭让他得以逃脱。”诺萨普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会多么痛心啊!
普拉特绝不是一个个例,我们从书中可以看到,我们从历史中可以看到。历史最终把这个难题落在了林肯肩上,林肯最终也成功地完成了,《宅地法》、《解放黑人奴隶宣言》的发表,奴隶制度的废除,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不知道奴隶制度在今天还有没有残余影响,因为林肯没过多长时间就被刺杀了,功成却没有身退,但我们却不会忘记他,黑人们更不会忘记他!不过美国上届总统奥巴马本身就是一个黑人,看起来这是一个好兆头。
最后呢,我想以马丁·路德·金《我有一个梦想》中的一段话作为结尾,这个梦想今天基本应该都实现了吧,马丁·路德·金要是知道了这件事,会不会很开心,愿地球人都能和谐相处!
我梦想有一天,这个国家会站立起来,真正实现其信条的真谛:“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
我梦想有一天,在佐治亚的红山上,昔日奴隶的儿子将能够和昔日奴隶主的儿子坐在一起,共叙兄弟情谊。
我梦想有一天,甚至连密西西比州这个正义匿迹,压迫成风,如同沙漠般的地方,也将变成自由和正义的绿洲。
―《我有一个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