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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一小“名师工作室”运作管理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名师、骨干教师在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及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中的指导、服务、示范与辐射作用,为学校后备力量的培养、优秀骨干教师的成长搭建平台,加强学习型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校教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推进我校高效课堂的快速构建,我校拟定成立语文、数学、综合学科名师工作室。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为根本,以提升骨干教师素质能力为目标,以校为本,聚焦课堂,通过实践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工作目标
按照学校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分层次、分阶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实践探索、主题研究等教学教研活动,提升工作室全体成员的教育教学理论,促进教学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提高。把“工作室”建设成一支具有创新精神、科研意识和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的教师团队,全面提升我校教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实现我校教师的阶梯成长,推动学校教育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学校、教师卓越发展的梦想。
三、机构组建
名师工作室实行名师教师领衔,成员分层次组建。主持工作室的名师即为领衔导师,工作室成员由导师和学校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依据一定标准商讨确定。
1.名师工作室导师的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善于学习;理念先进,主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研究能力,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和教育艺术,教学质量高;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及强烈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愿望等。
2.名师工作室成立
(1)名师工作室导师的确定
确定的导师主要是县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
确定雷艳为导师主持人。
(2)工作室成员的产生
每个工作室导师可以根据工作室需要,选择1—2名本学科中有自我发展愿望
的教师作为本工作室成员。
3.工作期限: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时间一般每期为两年。
四、工作任务
1.组建工作室团队,制定工作室两年发展规划,完善工作室管理条例。
2.利用学校网站建立工作室网页或专栏,搭建名师工作室交流平台,有效发挥工作室教师的辐射作用。
3. 根据工作室主持人推荐的教育经典书目,制订相应的读书计划,每年完成不少于50—100万字的阅读量。
4. 定期开展(每学期不少于2次)教学实践研讨活动,形成一些解决问题的策略与方法。
5.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各工作室以工作室为单位,主持1个校级以上研究课题。
6.在县级以上论文比赛中获奖或刊物发表论文每人1篇以上。
7.直接参加或指导师生参加校、县以上教育教学类竞赛,人均获得一等奖1人次以上。
8.在校级及以上开设公开课、现场指导、讲座、报告会等,每年人均1次以上。
9. 开展互动性学习,每学期工作室成员相互听课不少于4节。
10.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教研活动,有计划地安排工作室成员外出培训、观摩、考察学习,聘请校外知名教育专家担任工作室导师,进行指导。
五、基本职责
(一)导师主持人职责
导师主持人是名师工作室的负责人,负责撰写工作室方案、各项活动开展、总结等。(工作室方案主要包括研究项目、工作规划、培养目标、培养措施及时间安排等。)
(二)导师职责
1.负责主持“名师工作室”的工作。
2.负责制定“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和成员培训计划,切实完成本方案四中的各项主要任务。
3.负责对成员的考核、评估和评价工作,建立“名师工作室”和成员档案。
4.负责总结自身“名师工作室”工作经验,提升理论,推广经验,传播新的、先进的教育理念。
(二)成员职责
1.听取导师指导,接受导师检查评估,向导师汇报工作,做出书面总结。
2.积极参与“名师工作室”的各项工作,热情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出经验,出成果。
3.按照知行统一的原则,不断学习、积极运用所学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得到较大提高。
六、管理办法
1.学校成立了名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名师工作室建设的组织、协调、检查、评估,负责审查主持人及成员资格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组员有教科室、教导处等科室相关负责人。
2.名师工作室原则上以两年为一个工作周期。每学年学校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名师工作室进行考核和奖励。
3.学校尽力为工作室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包括适当减轻工作室主持人(成员)的工作负担。参加工作室组织的活动,计入工作量参加年终考核。
七、保障措施
1. 组织保障
以校长为组长,成立学校“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对“名师工作室”各项工作的管理和考核,负责为“名师工作室”提供政策支持。
2. 经费保障
名师工作室工作经费视实际工作量和实际工作需要拨给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3.制度保障
(1)名师工作室实行分层阶梯式五级管理模式,从而促进教师的阶梯成长。
(2)“名师工作室” 领导小组负责“名师工作室”的过程性管理、指导工作,审查“名师工作室”培养计划、年度活动安排,检查“名师工作室”培训工作和学习情况,听取“名师工作室”工作报告,总结培训经验,对导师进行考核评价。
(3)“名师工作室”实行2年任期制。任职期间,完成“名师工作室”各项计划。
(4)“名师工作室”的导师、成员实行年度考核、评估,开展培训过程性管理,
每年写出书面工作总结。任期届满时,由学校名工作室领导小组进行总结性评估,工作卓有成效的名师可继续命名,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业绩不突出者,不再命名。
(5)各工作室领衔导师及成员自愿提出申请,学校工作室领导小组将(在工作室成立1~2年内)根据各工作室工作开展的情况及成绩认定出学校名师及骨干教师。此项认定将作为我校教师推荐评选上一级名师、骨干教师的重要条件之一。
附件:一、神木一小“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1、组长:李怀志(校长)
2、副组长: 王玉芳(副校长)
3、成员:
王媛(教导处主任)高海鹰(教科室主任)尚云山(电教室主任)
二、成立“神木一小名师室”工作小组
1、负责人:高海鹰
2、成员:
雷艳(市级好教师,县名师)(语文科)
张志琴(县学科带头人,县教坛新秀)(语文科)
谢慧霞(县学科带头人,县教坛新秀)(语文科)
郭丽萍(县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语文科)
冯艳梅(县骨干教师,县教坛新秀)(语文科)
李亚娟(县骨干教师)(美术科)郭玉芳(县教学能手)(语文科)
刘丽秀(县教学能手) (数学科)武建梅(县教学能手) (音乐科)
吴艳芬(县教学能手) (数学科)
三、神木一小“名师工作室”拟定领衔导师名单
1、导师主持人:雷艳
2、领衔导师:张志琴、谢慧霞、郭丽萍、冯艳梅、刘丽秀、
吴艳芬、李亚娟、郭玉芳、武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