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
读过鲁迅的《狗.猫.鼠》,明白了作者仇猫的原因。
我正好相反,我喜欢猫,喜欢它的媚态。白天写作业,它总是趴在我的腿上,或嬉戏打闹,或梳妆打扮,或呼呼大睡。玩累了,睡够了,伸个懒腰,那妩媚的小眼神,我总知道它要干什么,点个头,它便心领神会。纵身一跃,我的学习桌就变成了它的新天地,一支笔,一张纸也能玩弄半天,直到陪我写完作业。每每如此,学习是我的功课,陪我是它的功课。
养猫已有十几年的时间,那时候猫是家家户户必备的。老鼠猖獗,猫便会首当其冲。有时也会捉到了,玩弄一下,放走了,再捉到,如此反复。鼠也开始怀疑人生,不带这么玩的,猫却兴致正浓。百密也有一疏,一个声响,猫便回头张望,老鼠抓住机会,一个回马枪,抬起爪子想挠一下,至少挣回点面子,想想还是先跑为妙。等猫回过神了,哪还要老鼠的踪迹,只剩下一脸的彷徨。
5年的时光,5年的陪伴,小猫也变成了老猫。丰盈的体态,足足有七斤重,这足以见证猫咪在我们家的地位,猫咪吃肉我们吃菜,也没有一个人提出反抗。记得每次生病,母亲总会用猪油煎个鸡蛋,可每次都是猫咪得到补养。猫咪高兴了,我就高兴了,高兴了病就好了,这大概是精神的力量。太胖了也就懒惰了,庸散的神情,没有了往日的活泼可爱。整天的呼呼大睡,偎依着我是它最大的享受,抚摸着它是我最大的乐趣。
有种思念叫做痛,我已痛了14年。14年前,我可爱的小猫咪离开了我,幸亏当时给猫咪拍了照片,照片已被我珍藏,虽然很少拿出来观看,至少为思念找到了个方向。
从此我喜欢上了猫,从此我不再养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