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Barnabas|图/网络
从1999年,至今,科比·布莱恩特一直是我最爱的篮球运动员!
为什么爱他?人帅?球技出众?跳投美如画?扣篮有想象力?这些当然是喜欢的原因。
但最感动我,最吸引我,是他的态度:他对篮球的热爱、专注,甚至到了一个偏执的地步。
是什么,可以让一个在NBA打了20年球的男人,遭遇了让其他球员选择退役的重大伤病后,仍然顽强治疗最后成功回归?
是什么,可以让这个男人,在这个已经轮休成风的联盟,仍然忍受着右手食指常年缠着绷带,手指骨折、脱臼、肩膀拉伤等伤病,坚持到最后直到虚脱或打不下去?
是什么,可以让这个男人,愿意20年如一日地坚持训练,凌晨4点钟就在球馆练球,在休赛期别的球员都跑去玩乐,而他却坚持每天要投进1000球?
如果你看过他的退役声明,就会明白了!
“……我爱篮球,爱的是如此深沉,以至于我愿意付出一切:我的头脑,我的身体,我的精神,我的灵魂。……我带着伤病征战,打到浑身都湿透,不为挑战,只为篮球……这个赛季,我已倾尽所有。我的内心仍能承受七苦八难,我的内心仍能忍耐各种艰难,但是我的身体已经支撑不住。我明白,哪怕太放不开你的爱,也到了说再见的时候了……”
再次看这份声明,我又哭了。这个男人,因为热爱,愿意为热爱倾其所有,直到最后,深深感动我,吸引我!
哪有什么铁人呀?!只不过是因为热爱到一个程度,让这个男人身上忘记了所有的伤痛罢了。
敢对自己下狠手的人,不一定是因为热爱;但因为热爱,人就敢对自己下狠手,愿意付上代价,为之受苦也在所不惜!
这两年发现我的白头发多了许多,想想原因,也就释然了,还常常和薛太开玩笑:“等我白头发再多些,就去染整头白发,这样会很酷”。
过去我是一个不太喜欢动脑的人,这两年每次陪伴人探索心灵、寻找梦想的过程中,都需要精神长时间高度集中,极耗脑力和心力,头发渐白实属正常。
以前哪里尝试过几个小时几个小时地探索,最长一次居然长达8小时呀?只不过是因为热爱启发和引导别人,渴望看见别人挖掘到自己人生梦想时的惊喜与满足,于是享受其中,体力与精神活力不知不觉会为之往正向发展,忘记了当下身体的疲乏罢了。
以前哪里喜欢跑步呀?简直就是最讨厌的运动了!只不过是因为跑步能帮助年过30岁的我提升体力和精力,使我可以持续陪别人去找梦想,才让我可以忍受着乏味坚持下去罢了。
以前哪里会开了一整天的训练营,深夜回家之后,还凌晨3点写文章不睡觉呀?只不过是因为一天的训练下来,做着热爱的事情,并启发到寻找梦想的人,心里的满足感迟迟未消失,想写文章分享这种喜悦罢了。
以前哪里会傻傻地干这种投入多收入少的事情呀?还不是做什么可以收入最大化就往哪里钻?只不过是因为经历过迷茫,终于找到了真正热爱的事,又对那些还在迷茫中的人感同身受,想做点力所能及的事罢了。
我哪里有什么成功的经验可以写文章分享?既没赚到钱,还在为收支平衡打拼呢;也没有出名,哪有什么人知道我?我只能在文章中分享一些经历和感受罢了。
你说我能坚持陪别人找梦想到什么时候?我还真不知道。不过我还真想坚持继续做热爱的事,直到坚持不下去。
对了,谁说一定坚持不下去了?说不定哪天我还真出了名发了财呢,哈哈!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成功了呢?!
那么,就像阿甘一样,继续跑下去吧!我才跑了两年,阿甘起码还跑了3年2个月14天16个小时呢!
“喂,什么是热爱呀?”
“呃,官方一点讲:热爱,会让你享受,enjoy,让你产生正向的活力,体力与精神都会为之往正向发展;热爱,会给你激情,passion,让你甚至愿意为之付上代价,为之受苦;
直白一点讲:热爱,就是让你感觉很爽,让你活力充沛,每天都等不及要开始了,觉得真好玩,总是找机会多做这件事,想一辈子做下去啊。”
“哎,热爱能当饭吃吗?”
“呃,我也不知道,我正在尝试!
对了,你有没有热爱个什么呀?
有?去留言区留个言吧!
没有?不如来找我呀,我可以陪你找呀!”
无戒日更挑战营第十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