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声明:文章为原创,文责自负。
第一个朋友:晚霞
在一个平行时空中,我走出了自己的小屋,我必须走,我所剩的食物只剩下我在这个黑暗的世界里生存两天,我必须走。
我走出了我生活了8年的小屋,我只有16岁,我在8岁的时候就离开了我原来的家(在一个叫做元末的岛上),因为后来尼尼克的统治,导致那儿已经成了尼尼克的地盘儿,为了生存,我只好离开。魔王尼尼克控制了整个世界,他把各种各样的怪兽放了出来,为他抓人,送到宫中干苦活,进去的人大多凶多吉少,死了,尼尼克再换人,不干,扔到垃圾站旁等死,反抗,放出猛兽吃了反抗的人,现在没被尼尼克抓住的没剩几个人了。而我,一个幸运的人,躲开了尼尼克的追杀,我要活下来,杀了尼尼克,救下苍生。
看着眼前的一片森林,我拿走了小屋中一切能用的东西:一把铁剑,一把铁斧,一把金镐,一个盾牌,一个胸甲,一袋干粮,一壶水,一个指南针,一盏灯,一圈绳子,一个急救箱,一个布袋,一张地图和一个简易帐篷。这些东西除了食物,其他的都齐全了。
我在这片森林里转来转去,高大的树冠挡住了太阳,导致一路上都很昏暗,我提着油灯顺着南方一直走,大约走了一顿饭的时间,终于走到了一株高大的苹果树前。翠绿的叶子被风吹得摇动起来,树叉间时而冒出一个个红色的圆圈。我放下油灯,把绳子丢在树叉上,轻松一跳,顺利来到第一个树叉,又来来回回爬了一会儿,终于可以够到十几个苹果了!我把布袋打开,把十四个苹果放进去,又把布袋系上。这些足够吃三天的了。
随后我继续向南进发,才走了一会儿,我的腿就有点儿酸了,我朝天空看了一眼,大阳已经快到头顶,我现在没有钟,我是差不多上午八点多的时候走的,现在应该快十点了。我找了一个有阳光的地方靠着树躺了下来。我的皮革衣服在阳光下闪着毛光,青色的皮裤在地上沾了一些泥,我嘴巴里还夹着一根草。
"汪"一只狗的叫声吵醒了正在小睡的我。
我翻身坐了起来,感觉小腿湿湿的,痒痒的,再一看,原来是一只小狗用舌头在舔我的腿呢!
"哇一!一只小狗!"我把小狗抱起来逗了逗它,又给了它一丁点儿干粮,小狗便围着我转。
看看小狗那红带黄的毛,蓬松的尾巴, 尖尖的爪子,我便给它起名叫"晚霞",希望它能和我一起生活下去。要知道,尼尼克喜欢坐狗拉雪橇,大部分狗都被尼尼克抓走了,现在还能看到一只狗可真是开心。
我和晚霞翻过一座小山,又绕过一条河,来到了一个密林深处。
"嗯~这儿有浓郁的绿阴,还有错综复杂的道路,尼尼克的追兵暂时还抓不到我。但我还是不能在这儿住太久,皆尽尼尼克的追兵队伍庞大,找到我只是时间问题而已。"我一个人一边搭帐篷,一边自言自语道。
我用铁斧的柄把钉子打进地里,再把帐篷的支柱支撑起来,再放上一些草,一个简朴,粗糙但温馨的小家就搭好了!浅绿色的牛皮帐篷在树林里几乎看不见,再加上我用盖了一些草上去,在视觉上已经做好了隐藏。
我对着天空看着,朵朵白云在空中飘着,好似白帆在碧海上行驶,好久没有这么放松过了,自从尼尼克统治了世界,我每天都提心吊胆的,现在感觉异常的轻松。
而我不知道的是,在我原本的房子里,尼尼克的搜索队里的十几个人点起一把火烧了我的房子,我要是不走,估计已经被烤熟了。
搜索队的一个头子大吼道:"可恶啊!三年了!林圣(就是我)那小子真会躲!每次都先我一步离开。这样的人一定要凌迟处死,五马分尸,碎尸万断,最后再扔进十叉海喂王八!啊啊啊,可恨啊!"
搜索队中一个看似像侦察兵一样的人对那个头子说:"天霸队长,林圣那小子可能还没走太远,如果现在再去追的话,说不定还能追上呢!林圣可是大王的眼中钉,不仅实力强劲,当年尼尼克的得力助手西隆对战他都没能取胜,要是我们抓住他,说不定大王还能给我们个大官儿做做呢!"
"哈哈哈!王郎,你的鬼点子还真不少,走,我们现在就把林圣抓回来。"天霸骑上马,用长鞭击打着马,快速向我的帐篷的地方飞奔去。
太阳已经悬在了头顶,正是酷暑严夏之时,外面又闷又热,我到树下乘凉时,突然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给我仔细搜,林圣那小子肯定在这周围!"
我立马警觉起来,先把帐篷折了,反正我也不需要了。我听得出来,是尼尼克的"圣人"搜索队。之所以叫"圣人"搜索队,是因为全队接近两万人就为抓我一个人。而那个声音,正是跟我做对了三年的天霸。
我拔出铁剑,举起盾牌冲了出去,拿起剑对着他们的马腿砍去,天霸看我出现,立马命令箭手对我射箭,我把晚霞藏进一个洞里,便用盾牌倒下了大部分箭。
"啊!"一支断了半根的箭射中了我的肩膀,鲜血直往外流,我把箭拔出来,强忍着痛疼,拿出绷带包了几圈后,又再次挥舞铁剑向天霸他们杀去,十几人的小队只剩下天霸丶王郎和部队中的其他四个人了。
"算你狠!你给我等着,后会有期!"天霸的左大腿被我的剑划伤了,我又砍死了两个士兵,天霸抓住机会,带着王郎和幸存下来的两名士兵仓皇地离开了。
我把鲜血淋淋的铁剑插回剑鞘中,那些士兵的血喷到我的身上和脸上,一股强大的杀气在我身边散开,我按住伤口把晚霞抱起,拿走了死去的士兵身上的食物和水,便再一次踏上了我的逃亡求生之路。
小作者名言:这样的人一定要凌迟处死,五马分尸,碎尸万断,最后再扔进十叉海喂王八! --天霸
苏醒的金色圣甲虫
我翻开地图,看着上面不一样的个个地方,思索着下一步要去哪里?爷爷一直教育我:要做有把握的事。最后我决定,去最没有把握的地方——腐乳之地,这是我地图上最危险的地方,因为我从不听我爷爷的话。
我之所以要去腐乳之地,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你们也看到了,尼尼克已经发现了我大概的位置,我要尽量跑到大家不愿意去的地方,腐乳之地是一个沼泽地。多年来就没听说过有谁走出来,我偏要反其道行之,去最危险的腐乳之地,寻找一线希望。二、我曾听过我们村中的祭司提到,腐乳之地有一种强大的龙类爬行动物--圣甲龙,尤其是黄金圣甲龙,既能喷射激光,体形还很大,很难对付,我如果将它驯化成我的宠物,那么我打败尼尼克就更轻松了。但驯服它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必须要先打败它,才能驯化它。
对于腐乳之地,我知道的不算多,但我还是带着晚霞,头也不回地向腐乳之地的方向走去。
正值夏季,傲慢的太阳肆无忌惮地向土地散发着热量,仿佛认为赶了一天路的我还不够累。我身上的水快没了,可太阳丝毫没有减弱的样子,晚霞也在我的肩上小声呼呼两声,像是在抱怨这烤人的天气,地面上滋滋地冒着热气,似乎也对这天气发表不满。
我再放眼望去,忽然看见一大片紫色的土地,我再一凑近看,无数只大型生物在土地间来回穿梭,紫色的地面略带黑色,上面种着许多的紫蘑菇,我知道,我已经成功地到达了腐乳之地。
我心里暗喜了一阵子,终于可以放松放松了。这儿的士兵极少,尼尼克一时半会儿还找不到这儿来,再说吧,天霸才被我打了一顿,肯定要休息一阵子再来追我。
我向前走了几步。除了地湿点儿外,也没什么危险呀?为什么总听别人说腐乳之地就是鬼到了,也难走出来?
没等我思考出问题所在,前面的泥土便突然蹦出一只巨大的虫子,粗略估计有百米长,全身披满紫色䚬片,长得跟放大版的蚯蚓一样。正当我以为这已经足够厉害时,地里又钻出一只近千米长的大甲虫,几口就将虫子吞了下去,那只甲虫也有着紫色的䚬片,但它却还有巨型的大颚,矫健的八条脚和一对翅膀。
亲眼目睹了一只甲虫饱餐一顿,但最令我不可思议的是,那甲虫竟掉过头看向了我。我心里一机灵,赶忙拔出铁剑拿出盾。跑肯定行不通,我走百步,它走一步就追上我了,硬刚肯定也不行,它那么大,我那么小,肯定打不过,怎么办呢?
那甲虫像是对我起了兴趣,张开大颚便对我扑了过来,我赶忙一个前滚翻躲闪,然后立刻向一边儿的一座山跑去。那甲虫也烦人,一直跟在我后面,我就手扒着岩石一个个直接攀岩攀上去了。那大甲虫也是真够大,好好一座山,竟然被它压垮了!我只好从半山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