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时候,不是在外面疯玩儿就是撒丫子追着养的小鸡崽子。
有那么一年过年,和妈妈一起回奶奶家。
奶奶家附近有一个大剧院,里面演二人转。我奶奶领着一群小屁孩儿就去了,回来之后我趴在我妈腿上就开始学在剧院里看的二人转。
后来我妈没有一次领我去二人转剧场,有时候买奶奶她们想领我去看,也被我妈妈严正拒绝。
之后我妈妈开了个小的租书店,每天带我去看书,直到后来书店不开了,她也会隔一段时间便给我买世界名著。
应该说,小时候印象最深的书,会一直影响你看书的风格。
童年时候看的一本,我妈妈小时候,姥爷买给她的科幻小说:《小灵通漫游未来》
黑色的封面已经破破烂烂,陈年旧墨的味道有种难以名状的神秘感让我打开它。
里面的内容也十分神奇,小灵通坐在火箭里吃着牙膏中挤出来的蛋糕;
来到未来世界之后有两个太阳,其中一个是人造的;
饭桌上有西瓜那么大的芝麻,还有各种神奇的食物;
人不需要洗澡,餐桌桌布衣服不需要清洗,因为上面会涂一种油,在水中浸一下拿出来抖一抖就可以了……
那时候我还很小,刚刚识字,拿到这本书之后就开始为之深深着迷,未来真的会是这样吗?多有意思,想象之所以是想象,就因为它是无穷的,拥有无尽的魅力。
后来看了起点很多玄幻修仙的小说,对新创造出的各种宇宙、位面、世界感觉十分神奇。在陷入《哈利波特》之后越发无法自拔,这种情绪在阅读了《三体》之后一度达到顶峰。
在我看来,写作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它需要阅历、种种技巧、经验等多方面的支撑。架构起一个全新世界耗费的不仅是体力脑力,更是心血。
用一句俗套的话来说,当你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思维就不会局限于自己眼前那点事儿。科幻是一个很好的方式,让你深切感受到宇宙未来的绚烂和人类世界的渺小,扩充思维和想象。本人尚且达不到阅读许多书籍的大牛,但是以一个普通人的视角看来,这三本书已经很好看了,且改变了我看待世界的思想和方式。
不同类别的是《鲁滨逊漂流记》
同样是小时候看的,带有种田模式的一本能够满足喜好模拟经营游戏爱好者的神奇的书。
不知道你有没有这种感觉,有时候只想自己守在一片天地,过好自己“麦花雪白菜花稀”的日子,用双手勤劳致富。鲁滨逊可谓是这方面的始祖,他没有致富,凭借努力花了许多年的世界,打造了一片天地。
海难—登岛—找海龟蛋—捕杀小动物—搓麻绳—盖屋子—养羊—发现小麦种子并开始种—提炼灯油—写日记—背圣经—捡到仆人星期五—俩人一起过日子(咦)……
别人打怪升级都是与更强的对手互殴,鲁滨逊是用积极的态度面对人生,寻找令自己存活下来的新途径。
别人衣食住行皆为上佳之品,鲁滨逊则是从一直旧衣烂衫。
别人人生中充斥着恩怨情仇纷繁纠葛,鲁滨逊则是平淡如水思考问题。
别人谈恋爱都是公主宫主,鲁滨逊没有恋爱,只有仆人星期五。
给我感觉,《鲁滨逊漂流记》是另一种《活着》,都挺苦逼的,也都挺积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