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已不打算对ICO放任自流了,为何?

最近越来越多人打着ICO(数字货币融资,Initial Crypto-Token Offerings或 Initial Coin Offerings)的旗号,募集了大把的资金,甚至有些投资者都不要求有白皮书,只要融资方收下钱就可,如此疯狂,监管层不敢掉以轻心,以免养虎为患。

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报告,2017年以来,通过各类平台完成的ICO项目累计融资规模达63523.64BTC、852753.36ETH以及部分人民币与其他虚拟货币。以2017年7月19日零点价格换算,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

仅上半年就融到了26亿元,这吸金能力足够让其他融资机构眼红了。

ICO火爆至今,以监管层的个性,不会熟视无睹。监管层可以不管如何花,但是得知道花在哪?花的到底合不合法?会不会捅出大篓子?其中有没有猫腻,会不会影响社会稳定?这些问题,都得逼迫监管层深思熟虑。

区块链技术已被市场神化,作为监管层必须让投资者搞清其真面目,保持理性。

ICO的融资模式,是初创公司把公司项目、产品、服务,打包成数字货币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以获得资金,对投资者来说他们期待是公司能够有前途,数字货币就可能越来越值钱,而这些货币不会被赋予任何公司所有权;关键很快这些数字货币就能够实现流动了,鸡毛还没有看见呢,就有鸡肉卖了。


ICO的投资者希望能如比特币一样,在短时期内能够上涨几百万倍。根本就是偏离价值投资的理念,疯狂的不得了,监管层出于仁义也不能不管不问。

ICO样貌如此迷幻,募集的都是真金白银,包括人民币、美元、欧元等,从法律上来讲,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能构成犯罪。可不能因为披着科技的外衣,就可以逃避监管,这会让遵纪守法的融资人,感觉到不公平。

监管考虑ICO监管问题,估计会思考ICO存在的必要性,这种以区块链技术为幌子直接发行自己的数字货币,一种空手套白狼的感觉,会让更多的人趋之若鹜,于建立金融长效机制的理念而言,是极大的损害。

类似像ICO这样的吸金体制,稍有放纵就会扰乱中国金融体系及货币体系,而国内金融市场的乱象已经够多了,监管层可不想把它养成一只不受驯服的猛虎。


总而言之,监管意味着及早的参与,数字货币很有可能会改变金融结构,并重塑货币和财政体系,加之传言说数字货币可从技术上去中心化,在还没有搞清楚有没有必要去中心化之前,先下手为强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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