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养过一只狗。”
我们这些朋友都知道,蒋乐以前养过一只狗。
不是名贵品种,也不够聪明讨巧,但是很黏人,趴在脚边怎么都赶不走,于是让人生出长长久久的感觉。
可是有一天这只狗莫名其妙地丢了,只是一个晃神的功夫,消失的干干净净。
脚下就是路,抬眼尽是方向,可你找不到它。
或许是被人偷偷抱走,或许是跟着哪条漂亮的母狗走了,迷路了,再也找不到回家的方向了。
有很多原因,但追究起来没意义。
蒋乐抱着酒瓶子,又说起了那只狗:“丢了就找不回来了。”
“丢了就找不回来了!”蒋乐比谁都清楚。
所以第二天酒醒之后,看到张小城发来的消息。
-乐乐,下班带你去吃小龙虾。
她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回复了句:
-把钱带够了!
其实本来也算不上大事,男女之间的感情,过足了“假装自己是淑女、是绅士”的戏瘾,就会原形毕露。
就像戏子下了舞台,卸去脸上的油彩做回自己,左看右看都比不上扮演的角色完美精彩。
张小城这人记性不怎么好,或者说心思不够细腻,说的再直白一点就是不用心。忘记过蒋乐的生日,约会迟到过,记错了蒋乐的喜好……
这一次,因为一场球赛直接让蒋乐迎着大北风赴了一场没有对象的约。
“这个杀千刀的贱男人!一巴掌便宜他了!”蒋乐悲愤交加。
有人对蒋乐说过,如果一个男孩子爱你,他会关注你的一切细节。
蒋乐问我,这句话对吗?
我不想给人乱出主意,反问她:“你觉得呢?”
蒋乐沉默了一会儿说:“反正我爱他。”
蒋乐这姑娘是个暴脾气,火气上来了就像炮仗似的,谁碰炸谁,炸的人面上无光,慌忙逃窜。终于遇到张小城这么一个防炸的。
众目睽睽之下被扇了一巴掌,居然还能顶着同伴“你竟如此孬种”的目光,强撑着把另一边脸凑过去:“打是亲……”
也有人说过,如果一个男孩子爱你,会容忍你的一切坏脾气。
其实别人说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蒋乐心里清楚。
“丢了就找不回来了!”
当你爱一个人,你就问一问自己是不是真的爱他,问十遍,问百遍,不厌其烦地问,如果答案一直是肯定的,那就在心里告诉自己:
把他当做清晨凝结在玫瑰花瓣上的露珠,太阳初升越过海平面那一瞬的惊艳光芒;春天来了雪花就会融化,夏天走了草木开始枯黄。你清楚,美好的东西难以长久,紧抓在手里也会流失,于是你格外珍惜。
我清楚,我爱他,可我终将失去所爱,所以格外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