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时就读于镇中学,所有归属于该镇的孩子不管远近都得走进同一所学校,夏季早上男孩们蹬个28式大自行车,穿着宽松的衣裤,趿个拖鞋,女孩们碎花裙,塑料凉鞋,年轻黝黑的脸上活力无限,轻舞飞扬。
我的后座却是个肤色偏白的女生,我们班所有女生都羡慕她怎么晒都不会黑的本事。她的名字叫艳,中等的身材,扁宽的脸上有一双柔情似水的眼睛,嘴角翘翘的,笑起来犹如和煦的微风,让人一身轻松,她从不粗言暴语,上课也从不积极举手,像一只乖巧的猫人畜无害。
我喜欢她,她的后座也喜欢她,我和她的后座是小学同学兼好友,就这样我们三成了死党。
在一个大家摇头晃脑有口无心的早读课上,突然听到后面有人喊:“同学们快看呐,,*艳抽风了!”
我欻地就回过身,看到平时温和的艳此时脸色由白转红再转青,双唇紧闭,两只手的指甲使劲地抠住桌面,坐直的身子在不停的颤抖,眼泪簌簌地往下落,而我看得出她正用尽身体的洪荒之力控制住即将破堤而出的邪恶。在同学们惊愕和看怪兽的眼神中,我紧紧地抓住了艳的双手,给她冰凉如死人般的双手注入温度,她的后座起身走到她的身边,把她揽入怀中,掩埋住了她挣扎快变形了的脸。时间就像定住了一样,我们三默不作声地传递着温度和能量,等班主任赶过来的时候艳的状态已经缓和许多了,一脸的惨白,眼神如死寂的潭水。
班主任丢下一句:“都继续读书吧”,领走了艳。
后半节的早读课焦点全都是关于艳的故事。
自称跟她家邻近的同学说艳从小就有抽羊角风的毛病,他爸妈怕她长不大就死了,也怕别人笑话她家没有个健康的孩子,所以后来又生了一个弟弟。生了弟弟后,艳更不受父母的好待了,邻居们也都怕艳抽羊角风的时候吓到自家孩子,所以不让孩子们和艳玩耍,艳都是自己跟自己玩,要么就帮父母看小弟弟,某种程度上讲,她比母亲更加温柔小心地呵护着小弟弟。
另外一个父亲是赤脚医生的男同学说,艳长不大就会死掉的,如果刚巧抽疯的时候走在水潭边的话,那她很容易掉进水潭里最后被淹死。
还有一个同学说,艳小学虽然每年都去上学,但每个学期都会断断续续的请假,几乎没上全过一学年,成绩差自然不在话下。现在来上初中是因为学校里有他一个舅舅在搞后勤的工作,平时也好照应一下。
关于艳的传说我也没再听不下去了,我觉得我了解得越多,我就会越心疼她,从我的小脑瓜里真的是想象不出她的成长际遇。
艳请了几天假,我和好友珊的中间的课桌空了几天,每每和珊一起回家一起上学一起如厕的时候总在讨论艳的归期。
一个如常的礼拜一早晨,当我背着书包跨进教室的时候,看到艳正抬着头笑眯眯地看着我,我傻了眼似的瞪着艳,艳用温柔如初地声音问我:“怎么,不欢迎我啊?还是以为我死掉了。”听到这话我才恍然大悟地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说:“不不不,我不知道你会恢复得这么快,我和珊天天都在想你呢,你现在真的好了,和以前没什么两样了,太高兴啦!”艳感激而又平静地看着我说:“谢谢你和珊,你们是我长这么大仅有的两个好朋友,谢谢你们不嫌弃我。我的病就是这样,发作的时候很吓人,但很快就会恢复成正常人,以后你们估计还得见到很多次呢,说不定哪次抽过去就再也回不来了”,想不到小小的艳会如此冷静不带任何修饰地说着自己的病和未知的死亡。
后来的日子,艳只要来上学只要中午不回家,我和珊就陪着她一起吃食堂,我长得虎浑身有劲,所以每次下课铃一响,我就如离弦的箭似的拿着三个搪瓷缸叮叮当当地直奔食堂去排队,艳和珊随后过来找我会合,我们坐在学校侧面的小树林里 交换着从家里带来的菜品尝,边吃边聊放学回家要做的农活,聊爷爷奶奶对待孙子和孙女是如何如何的两待,聊貌似班上有别的女同学来初潮了,聊数学老师新盘的发型真好看,一般都是我和珊说的多,艳负责细嚼慢咽和呵呵笑。吃完饭我们去水潭边洗碗,然后再慢慢走回教室午睡,有时候会到艳的舅舅宿舍看一会电视,这样的时光静谧而美好。
人生的列车轰隆轰隆地开往生命的终点,艳突然从我的列车上下去了,连招呼都没有打。
初二下学期的时候艳抽羊角风的频率越来越高,直到有一天彻底不来上学了,我和珊跑到她舅舅的宿舍去问,她舅舅回复我们:艳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了,家里不想让她上学了,留在家里看看小孩准备长大了随便找个人嫁了。
我和珊泪眼相望,从此我们三就成了我们俩了。
那个时候家里没有电话,刚开始的时候我和珊总会写我们的近况和思念,托艳的舅舅捎过去。时间长了,艳的舅舅说我也干不长后勤的工作了,你们以后别写信了,艳有时候给你们回信需要写个一整晚,这样太熬她的体力了。
后来艳搬家了,我们彻底失去了她的联系方式和地址,空留回忆无穷。
时间如白驹过隙,我和珊慢慢地长大了,读到高中又考上了大学,后来各自到新的城市开始一段意义非凡的象牙塔生活,尽管象牙塔里没有象牙。我和珊的见面也愈来愈少,所在的城市天南海北,各自又都结识了新的朋友和生活圈,我们俩只能过年回家的时候聚一聚,忆从前,望以后。现在的我们定居在一南一北两大城市,都各自成家,生了小孩,偶尔只能在QQ,微信上简单地聊上几句。
前几日的午后,珊给我挂了个电话:“佳,艳没了,她死了。”我拿着手机怔怔地呆望着淡蓝色的天空,一只飞鸟经过,屋外的蝉聒噪着夏日的酷热,楼下的阿婆们拿着扇子坐在枣树下话着家常,调皮的孩童们正不负难得的假期。周围一片生命正好的状态,而我此时泪珠伴着汗珠滴落到脚面,落寞的情绪无以复加。
珊在电话里告诉我,艳一年前就已经死了,她是从校友网上知道的这个消息,后来打听了一下:艳初二回家后一直没再上学,后来外婆死了,留下大房子和大片农田和竹林,他们举家搬过去了。后来艳嫁了个聋哑老汉,换得一些彩礼给弟弟读书了。听说这个聋哑老汉对艳不错,像对女儿般疼爱,总是在老母亲面前护着艳,后来生得一子,他们一家三口过着普通的耕田种地,靠天吃饭,封闭而又怡然自得的生活。期间艳不间断地犯着病,聋哑爱人也总是不离不弃地守护,腹中的孩子差点让婆婆以遗传的名义弄死了。
儿子快满周岁的前两天,艳上街去买点鱼肉,顺便给儿子买了身新衣服,提着大兜小袋着急过马路赶上对面回家的班车的时候,一辆疾驰而过的大货车将艳撞飞几百米远,血溅新衣和荤食,当场气绝。
艳没有死于羊角风,也没有死于水塘,而是死于一个幸福满满的日子里随处可在的意外。但艳没有白死,大货车的保险赔了一笔在农村看来很大的赔偿,足以聋哑老汉将儿子养大成人了。
因为后来一直没有找到艳,我和珊不免遗憾。现在好了,再也不用找了,也永远找不到了,但是在我想找她的时候,我会习惯性地在夜晚抬头,有星星的日子,我觉得目力所及的那颗星就是艳。
有些人在我们生命里仅仅划过一道稍纵即逝的光,却带走了共存的所有美好,而意外又将所有的美好定格在那一瞬间。疲于奔命的我们不要忘了曾经划过的光,彼此共存的美好。《肖申克的救赎》里说美好的东西是不会死的,是的,我也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