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烽火长歌
物质世界有指导其运作的基本规律,绝对真理。那么同理,精神世界必然也有着相同的绝对真理存在。
01
这是在90天训练营里面的第十篇读书笔记了,算是圆满完成承诺。其实当时在设立这个目标的时候,心理还对自己说了一句话。这十篇读书笔记缩写内容必须是在这90天内新读的书籍,当然了,90天过去,我读的书不只有十本,之前九篇读书笔记都是在这个期间阅读的书籍,唯独这篇除外。因为在这90天结束之前,我真的想把这一本书介绍给大家。
去年7月份我接触到这本书,一度曾以为这是一本胡说乱侃的书籍,但是后来我明白过来其实,这是世间为数不多的,可以用一辈子阅读的书籍。
所以我决定用一种特殊的方法写这篇读书笔记,在这篇文章里,我通篇不会提到这本书的任何具体内容,完全从另外一个角度进行剖析这本书存在的理由,至于你会不会去看,能否得到你想要的内容,全凭你自己决定。
02
我们到底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中?是一个客观的世界,还是一个主观的世界?
面对我这个问题,也许会有人嗤之以鼻,很小的时候,老师就要教导我们,我们要用客观的观点来看待这个生存的世界以及这个世界中发生的事情。
然而,这真的是做不到的。
我们的肉身客观存在于这个世界中,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我们”并不完全生活在客观的世界中,我们的精神世界也是自我存在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一个独立的人,不可以抛弃自己的主观认识,纯粹客观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有神。
因为你无法完全客观的认识这个世界,以及这个世界上发生的事情。你的所知是有局限性的,你做不到全知全能,这个基本属性就决定了你必然是生活在一个客观+主观的世界中。
如果哪一天,人类对物质世界全知,并且可以探寻到所有存在的人类的精神世界,那么也许你可以说,我们是生活在一个客观世界。
这是一个遥远的进化目标,现在不可想象。
03
我们到底是生活在一个物质的世界中,还是生活在一个精神的世界中?
如果你的答案是两者中的一个,那么很遗憾,我觉得仍然不够全面。我们生活在一个物质+精神组成的世界中。
有人会说,你这个问题是否跟上一个问题重复了?
不是的,我之所以把这个问题剥离出来,是有原因的。
物质世界里面,有所有客观存在物质之间运行的规律。
这种规律并不是很多,但是无一不是现阶段人类所探寻到的最为本质的真理。
比如说,牛顿定律;比如说,相对论;比如说,四种基本力。
这个世界纷繁复杂,但是无一不在这些基本理论,也就是真理的指导下运作。
在这些基本运作规律之上,把我们的认知提升到自然界,生物界,也有其客观的真理存在,这里,我唯一认同的就是优胜劣汰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生物界唯一的真理。
那么,如果在基本运作规律以及自然界生物界之上,我们人类社会有什么基本存在的规律呢?
人类与前两者本质上不同就在于我们有自己的精神世界。这个世界上除了人类,其他物质的存在或者消亡,都只有一次创造的过程:自生自灭。
但是,所有在人类社会存在的事物,都是至少经过两次创造:
第一次,精神世界中的创造
第二次,物质世界中的实现
物质世界有指导其运作的基本规律,绝对真理。
那么同理,精神世界必然也有着相同的绝对真理存在。
这个真理是什么?
这也就是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的唯一原因:吸引力法则。
能够彻底剖析人类精神世界的基本真理并不多,我生活了这些年,从我简单且浅薄的认知中,目前我只认可了两条基本真理:
第一,吸引力法则
第二,当下的力量
这两个基本真理,也是两套书籍的名称。
04
这个世界上的道理是分层次的。
物理世界中的各种定律,各种规则,都是从几个基本法则之中衍生出来。
精神世界同样,我目前把这个世界上的自我成长思维类法则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吸引力法则之类的基本法则类
第二个层次:成功人士的七个习惯,王阳明的心学,墨菲定律,情商,秘密,等等,人生的基本规则类
第三个层次:刻意练习,刻意学习等思维工具类
以上各个层次的法则有不同的使用规则,对于我们人生所起到的指导意义也是不一样的。
也许,在人生的某个阶段,你只认可其中的一个层次,没有关系,这并不会组织我们在某个将来接触到另外的层次,并产生认同。
我之所以现在要把这三个层次给提炼出来,因为考虑到也许大家处于不同的人生阶段,所能接受的理论体系也是不一样的,但是重点在于,这些规则,都不是互斥的。
05
说了半天,我还是没有讲到这本书籍的实质。虽然我不会在这里提到书中具体内容,但是书的基本属性我还是要介绍一下。
书名:吸引力法则
作者:埃斯特.希克斯 + 杰瑞.希克斯 (两口子,灵修)
阅读时间:最好是一辈子
书中有很多如同跳大神的内容,并且大部分内容是在问答的形式中完成,如果你非常的不认可,那么就放弃吧。但是,如同这本书的书名一样,没有必要全盘吸收,只吸收你想要的,只吸引你想要的部分,然后配合你的世界观,进行学习。
吸引力法则,不管你认可不认可,它都是永远存在,并且影响所有有灵性的生物的。
人类的每一次学习都是一次再创造过程,这一点很重要。
我写下这篇两千字,只花了半个小时,你相信不相信?哈哈!
我会成为作家,你相信不相信 ?哈哈!
我已经我用最大的真诚推荐朋友们这本书。
书就介绍到这里,剩下的,看你的了!
PS:这本书,有后续更通俗的版本《秘密》,更为直白,并且很大程度上略去了灵修的环节,但是从我看来,也略去了很多本质上的探寻。另外,还有《秘密》这部电影,也可以去看看。
背景:20世纪90年代,杰瑞·希克斯(Jerry Hicks)和埃丝特·希克斯(Esther Hicks)出版了包括《亚伯拉罕的教义》(The Teachings of Abraham)《情绪的惊人力量》(The Astonishing Power of Emotions: Let Your Feelings Be Your Guide)在内的一系列著作,因为这些书籍的畅销,关于吸引力法则的信息和资料再次广泛被人接受。而直到2006年,一部叫做《秘密》(The Secret)的电影才真正让“吸引力法则”的概念风靡了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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