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今天,湖北公安11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案后续来了,结论一句话总结是:警方撤案。
原因是,男孩作案时不满12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据刑法规定撤销此案。目前,男孩正在专业机构接受心理矫正。
两个多月前,刚知道这个事的时候,我写过一篇文章《11岁少年杀害4岁女童?育儿的反思》。
那时,看了多位权威人士的分析和解读,初步的结论是,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即便这个男孩作案手段非常残忍,完全可以与成人罪犯相提并论,但因为年龄小法律可能也拿他没办法。
可即便对最后的结果有初步的预判,但真正的结果降临时,还是有一种巨大的无力和绝望。
这种感觉在一个月前朱令逝世时有过,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又再次有了这种感觉。
现在想来,那句曾激励无数人的“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想要做到,何其艰难。
02
几年前,看东野圭吾的《虚无的十字架》,一度觉得太过虐心。但庆幸小说终归是小说,不是现实。
那会儿除了佩服东野圭吾对人性幽暗处极其深刻的剖析之外,更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世界上确实有天生的恶魔,且永远无法被教化。那些总想着帮助犯了罪的人改邪归正,不过是一厢情愿的徒劳。
此刻结合这件事,再想起来,内心却有一种强烈的“小说源于现实”的刺痛感。
在《虚无的十字架》中,探讨了对于凶手的罪与罚,以及对于受害者家属来说如何进行精神上的救赎。
如小说中展现的,死刑就像一个虚无的十字架,受害者并不能因为罪犯被判死刑而获得重生。
可问题是,带入到这件现实案件中,如果连给凶手基本的惩戒这种“告慰亡者,给受害者家属以安慰”的手段都没有,无辜的受害者家属又该如何走出伤痛,度过余生?
也正因为这样,那位四岁女童父亲的话才让人无比泪目和无力:
我有一个不可理喻的想法,这起案件中我希望我女儿是作案凶手,那么她除了未成年人必有得到法律保护同时也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这起案件中我想用受害方的权益换对方付出的代价,因为两者之间实在是没有对等可言。
请谅解我这个不可理喻的想法,也请给我一辈子的时间来接受这个结果。。
03
我们常以为所有的事情都有解决的办法,所有正义都能得到伸张,但总有那么多时候,事与愿违。
该做点什么呢?又能做点什么呢?
……
如果实在什么也做不了,是不是我们至少能够记住他,这位无力的受害者家属,就像记住朱令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