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夏天,抱着一本大部头的《百年孤独》啃不下去,别的小说都很有趣,像王小波的《时代三部曲》,情节变化不大,但文字有趣。偏偏这本《百年孤独》,没有人物对话,没有情节冲突,平铺直述,名字拗口的记不住,明明记得死了的人,突然又出现了,一看,原来八个字的姓名里差一字,辈分却差好几倍。那种感觉真的很孤独,估计一百年都看不进去。
后来看了多了,见识了华丽的辞藻、讲究的修辞,初看时好似第一次见识这城市的光怪陆离,文字原来可以这样美。于是便去模仿,当时没什么经历,想法也不会太高深,于是贫瘠的思想便隐藏在矫饰的文字里。然后写的多了,深觉矫情,一抬头就四十五度角,一张嘴就婆婆妈妈爸,是一种空虚的文艺。后来经历多了,想法也多了,文字却日益写的朴实了,力求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恰到好处,不多不少,直击重点。这样写的缺点是比较累,写一段话要反复回过头检查好几遍,也是一种夸张做作。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当时并没有找到自己,在遇见的世界里由着自己的性子胡来。文字是这样,待人接物也是这样。
让人成长的节点很多,比如爱情的终结,友情的背叛,乃至于亲人的辞世。而经历与经验的转化率,并不见得比虚标参数的移动电源高出多少。
年少时,以为自己便是整个世界,于是忘乎所以,指点江山。
年龄渐长,世界还是这个世界,自己也还是这个自己,细胞的新陈代谢无法更改骨子里的基因,雄心不曾退却,脚步却几多踌躇。
年少时,无所顾忌地大声表达自己的想法,在同性之间、异性之间,在演讲台上,会议室里,在每一次聚会中,在每一场晚宴上......
生怕自己被这个世界遗漏,被其他的喧嚣掩盖。
阅历渐多,发现这个世界和你一样有想法的人实在太多太多。
而你自己,想法也还是那些想法,只不过浓缩的更为具体和实际。
学会了掩藏,学会了沉默。
学会了适可而止,学会了心无旁骛。
同样这也不是真实的自己。
终其一生,人都在寻找自身价值、并不断突破自我的路上。
这是一条不归路。
于是修剪掉多余的枝桠,一株野花变成了宜人的盆景,悦人悦己。
于是无主的石头在岁月的磨砺中被打磨抛光,变成了游客心中的美景。
于是你离开你自己的世界,融入了大千世界,成为芸芸众生的一员。
于是你便成了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