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纪委监察委,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党工委、纪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市直纪工委,市管企业、事业单位纪委:
清明节是中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2018年清明将至,为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紧盯重要节点,精准查纠‘四风’”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坚决做到“8个严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迎来送往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行动起来,紧盯重点问题,扭住不放、寸步不让。要整合监督检查力量,组成专项检查组,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违纪行为的,一律从严问责追责,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节日期间,市纪委将采取大数据分析、突击检查、实地暗访等方式,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对查实的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中共濮阳市纪委
濮阳市监察委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