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这么久,写过好多自以为深刻的人和沉重的事,却一直没有动笔写过这个人。因为我觉得所谓真正深刻的东西,是一刀一刀地深深刻在你身上,刻一刀,喊一句,再刻一刀,再喊一句,多刻几刀,再拧几下,就没什么动静了。我之所以一直难以落笔,便是如此。
其实有些事没有必要说出来的,就让它烂在肚子里也挺好,和时光一起慢慢发酵成酒,等我们都老了,坐在夕阳下,打开来自酌自饮。想想当初怎么就没说出口呢,怎么就没勇气留下呢,可是现在这样也挺好的不是吗。想着想着,最后的几年就那么过去了,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当我们对别人说起自己喜欢过的人的时候,归根结底还是在惋惜的,哪怕再怎么摆出一幅感谢经历的样子,心里也会等着对方说一句你们真的好可惜,这不是矫情,而是我们对过去的一种肯定,并从别人的嘴里得到证明。 真正用心面对过的东西,其实自己都是不确定的。
有几次,我选择了沉默,我刻意的回避了关于她的一切,就像她从未出现那样略过了。可后来我发现,略过了她,很多事情就变得毫无意义,连个理由都没有,原来那一段时光里里我所做的那么多事都是因为她,然后就把自己都感动到了:原来我也曾是那种纯情少年啊!怎么那么傻那么可爱,但那个个少年不会再有了。
《冰与火之歌》里提立昂对珊莎说不会强迫她和自己的婚姻,珊莎问要是她一直不同意呢,提立昂说出了那句守夜人誓言:“Now my watch begins(我从今开始守望)”那一刻我觉得他帅爆了,像守望长城一样守望一份爱情,想想就是一件很牛逼的事。誓言的最后一句是“for this night and all the nights to come(今夜如此,夜夜皆然)”喜欢一个人很简单,可一直喜欢一个人呢?有谁可以做到?我承认自己做不到,所以那天给她的留言里,只有第一句。
我们何尝不想一直守望一个人,用一生去守望,和她一起长大,一起面对所有的事,就像一开始那样到结束。可人生终究殊途,那么多岔路那么多坎坷,我怎么去找她。周杰伦的《晴天》里有一段歌词:
刮风这天 我试过握着你手
但偏偏 雨渐渐 大到我看你不见
……
从前从前 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 风渐渐 把距离吹得好远
离别的日子总是昏暗,风在刮雨在下,我那么努力的抓住她的手,可我们还是越来越远,后来我累了,先放开一会吧,等雨停了再去找她。
可那一放,就再也牵不到了。
更可悲的是,直到后来我们才知道,那个雨天,其实就是离别。
说了这么多,关于我们的故事还是只字未提。有些故事那么遗憾那么美,可是不能说出来,说出来也不一定有人懂,而且也不需要谁懂,该懂的都懂了,只是也来不及了。
如果再矫情一点,我应该在结尾说那句誓言的,然后告诉她你看其实我一直在守望。然后她可能会笑会哭,然后永远记住这句话。可我偏偏只是个半夜里写东西的伪文人,情怀总是要恰到好处,哪怕这种情怀已然是一种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