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 were boyh young when i first saw you.
当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们都还很年轻。
于是,就像命中注定的,两根平行线最终相交。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有过许多的偶像,但谁就没有像你一样,让我执着到近乎疯狂。
是的,我很疯狂。
凌晨两点钟守着CCTV音乐频道,只为了看你站在格莱美的领奖台上笑靥如花,
每次出去逛街偶尔听到有商家在放你的歌,总是坚持听完才走,
把你的微博从第一天刷到最后一条,
默默收藏每一张你的美照,
了解你的每一任前任,
还有你的两只小猫。
最为一位你的中国粉丝,羡慕外粉可以在时代广场看到你的直播,可以参加你举办的小party,可以等到你的礼物,或是婚礼上突然之间的亲切问候。
而我们,巡回演唱会门票千金难求,只能在屏幕一端舔着你的盛世美颜,跨越千里只为了远远看一眼你的荣光。
但是我们始终喜欢这个纯粹的你。
你可以面对男友27秒的分手愤愤唱出,“we are never ever getting back together.”
也可以面对妖艳小三的挑衅而怒怼,“soon she's ganna find stealing other people's toys on the playgound won't make you many friends.”
还可以面对外媒的流言蜚语正言道,“shake it off.”
但你同样可以温柔到掐出水来。
你会写歌给一个已逝的四岁粉丝悼念,“i remember your bare feet down the hallway,i remem your little laugh.”
你会说出自己的十五岁一直拥有的梦想,“but i realized some bigger dearm of mine.”
你会勇敢对着自己喜欢的男孩道出自己的心声,“you belong with me.”
从长发到短发,从金发到白发,从大红唇到小黑唇,从乡村到流行。突然之间觉得,一路过来,我们已经走了这么远了。
熟记你每首歌于心,哼着你的歌被别人说着好听的时候油然的自豪感,墙头是你微微一笑的美颜。
你执着,你专一,你有梦想,有豪华的闺蜜团,还有一米的大长腿。
你是我的唯一,是我学习英语的动力,是我想要出国的初衷。
We were both young when i first saw you.
初遇你时,正值年少。
爱文艺风格的这里打止,其他的可继续往下翻。
不过我亲爱的老霉,你1989年的,年纪也不轻了,都奔三十了,前日子很抖森交往得好好的,干嘛因为该不该让恋情公布的问题拍拖咧,反正你们谈恋爱都全民皆知了好不好,不过随便你嘞,你要单着也没事,反正你不缺钱也不缺爱是吧。
还有你那时有时无的胸是怎么回事?!
上次出专都是2012的事了吧都过了五年了,是不是要出六专了亲?都谈了那么多个了,总写了几首歌的吧,等来等去就等到了你的《I Don't Wanna Live Forever》,特么还是sm《五十度灰》的主题曲。
反正继续等着,我还年轻。
老霉啊,莫让你的粉丝们失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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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aylor Swift,美国流行女歌手。我第一次听她的歌的时候,她还是乡村。听的第一首歌是《Stay Beautiful》,也是我学的第一首英文歌。那个时候她的歌还不要钱啊啊,后来喜欢她的《Love Story》、《We Are Never Ever Getting Back Together》(里面的歌词我曾经用来拒绝过一个告白的男生,不过他英语渣,看不懂哈哈),现在已经五年了,接下来还会继续喜欢她,一直喜欢她。就算要钱也没关系,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