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交警有时候略占道理多点》
刚刚看到一篇360浏览器的报道《辱骂辅警像“狗”!结果……》,感觉实事求是,公平的讨论,客观的分析,对于我们普通人很多交通方面思维之中大量误区实在是有必要!
其实报道之中的电动车驾驶者朱某改变行车路线回到正确车道就行了嘛?朱某和亲友姐妹妇女辱骂交警辅警道个歉就行了,农村和城市生活人们之间互相斗嘴非常常见的,不至于上纲上线拘留吧!可能是因为辅警要求电动车驾驶者朱某必须原路驾驶回去,让朱某认为辅警刘长波过分了!这才发生抓扯,应该是小事情。朱某赔点医疗费都是可以和应该的,不过报道中辅警刘长波仅要求朱某只能原路返回,确实不算很好的解决办法,难道朱某和电动车“长期永远”就不可能回到正确的非逆向道路?其余通过报道看辅警现场处理好像没有多大问题。
这恐怕是很难得的交警执法略占道理的例子,毕竟交通生活细节,哪有某一方都是完全错误的!否则也就不会有老话清官难断家务案说法了!
即使辅警刘长波略占道理多一点,其实随便夺取朱某驾驶的电动车钥匙,多多少少还是有点不合时宜不符合法制精神的,毕竟电动车一般来说跑不了,交警往往可以也是事实上纠缠住了驾驶者,而车钥匙毕竟是驾驶者拥有的,能不抢就不应该抢!
其实拦住电动车,抓住电动车把手,按住电动车电动开关,交警辅警围住电动车驾驶者朱某,毕竟电动车太小型了!其实都可以完全控制住电动车,如果电动车真的有违法行为!(再强调一遍电动车必须要有真正的违法不是违规行为!否则轻重缓急对比优先行为举措决断就很难进行。)即使退一万步说朱某电动车各种原因溜走了,也可以通过车牌等身份信息,交通监控设备事后交涉惩罚,一定要当时抢钥匙吗?
最关键的是电动车本身交通管理就属于类自行车管理,真的需要如此较真吗?交警辅警指出朱某驾驶错误来就行了吧。朱某主要可能认为不公平,其他很多类似电动车行为可能都是常见“正常”的,都没有被惩罚和改变,这才是双方冲突的关键。不是有一句老话说的好吗?!不知者不罪,不教而诛而惩罚就是残暴!
很可能辅警刘长波之所以如此被当地交通中参与的老百姓不理解,与刘成波所在的交警单位长期不宣传,解释交通相关法规特别是最常见电动车交通常识普及不到位,有极大关系。还不说老百姓即使是很多普通大众,甚至是中低层干部,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理解并知道某些交通法规,还不要说掌握交通法规?
因此,我个人认为对电动车驾驶者朱某拘留五天的处罚也是非常不恰当的,毕竟双方互有对错,只不过辅警刘长波略占道理,而作为强势的交警执法单位公务执行者,也应该更加多做表率,体谅老百姓交通的难处,毕竟刘长波所在的单位交警队平日宣传管理解释肯定有问题,执法公平性一碗水端平也存在的漏洞和瑕疵。
这也是很多交警所谓的交通执法之中,有时候显得很占道理,占多些道理一个重要难以忽视的原因。
由此可见,我们的以罚代管,所带来的交警和交通参与的老百姓多么深的隔阂,有时候甚至危及到具体的交通执法者合法性和正义感!这活生生的冲突例子,幸好还真的不算严重,却值得我们交通管理者和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制定者,上层城市交通行政官员,费思量如何将这些交通看上去很小冲突实际可能蕴含大量交通底层管理极度不规范大蹊跷严重荒谬的萌芽事态消灭在摇篮状态。对此我们必须在此振臂高呼,不负时代,而决不能得过且过,以为交通管理如此乱象丛生都是刁民生乱,徒扰规矩,规矩本身却完美无缺哪怕所有这些交通“惯例规矩默认”根本没有规范。
为辅警刘长波和电动车驾驶者朱某本可以避免的冲突,而感叹交通法规乱象所生弊端所致结果,哪怕有时候交警占的道理多一点也终究是交通管理悲剧,哪怕幸好算最不起眼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