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创建步骤:
(基层团组织创建申报)
1、需参加活动的基层团组织,使用其智慧团建组织机构代码(区委、企业团委、校一级团委分配)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跳转到组织空间后,点击左下角的“评优评先系统”按钮进入系统。
2、进入系统后,点击左侧菜单栏的“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弹出菜单处点击“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点击右上角的“新增申报”按钮,进入申报界面。
3、填写相关创建相关信息。其中:
青年人数占成员人数占比需高于60%,否则不予以提交;
号长需是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镇街所在意见需取得所在镇街盖章方可生效;
若有其他特殊情况请在备注中注明。
4,提交资料后,在上级团组织审核之前均可修改资料。若上级团组织已审核通过,则不允许再修改资料。
(区委、企业团委、校一级团委审核)
1、需参加活动的基层团组织使用其智慧团建组织机构代码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跳转到组织空间后,点击左下角的“评优评先系统”按钮进入系统。
2、进入系统后,点击左侧菜单栏的“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弹出菜单处点击“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点击右上角的“新增申报”按钮,进入审核界面。(区委、企业团委、校一级团委只有审核权,无创建申报权)(区委以下、支部以上的团组织可以查看其下级团组织的申报材料,可填写辅助意见但无审核权)
3、点击列表右方的查看按钮查看详细信息。
4、根据审核结果对资料进行通过或拒绝操作。其中:
通过后,该组织资料将提交到团市委审核;
拒绝后,该组织资料将返还到基层团组织重新补充资料并提交(若资料不全,可拒绝其申请并打电话提示该组织负责人补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