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说话的石头

(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阿灯这次回到出生的农村,发现那颗承载许多记忆的石头不见身影,这颗石头对于阿灯来说有着非凡的意义,这需要从头说起。

上高中二年级的第一个学期,学校搬迁到新县城,坐落在清水江边,当时学校四处都没有围墙,正在施工中,所以阿灯们在课余时间经常去河滩玩耍。

当时,阿灯在河滩上,不经意间看到一颗像肉包子大小的石头,可惜是灰色的,放在掌心沉甸甸的,非常有质感,它的表面并不光滑,甚至有些粗糙,阿灯觉得与它有眼缘,于是将它带回教室。

阿灯的同桌是叶永艳,刚把石头放到桌子盒就被叶永艳看到,立马就喜欢上这个“肉包子”,被她一把夺过去,拿在上手把玩,凉凉的,那种皮肤与石头摩擦的感觉,她很享受。

只是在石群中看了一眼,就喜欢上了它,阿灯怎么可能会让自己所爱,让给蛮不讲理的同桌夺走。

这个时候的阿灯,用的是钢笔,黑墨水,于是用黑墨水在石头上写一个“灯”字,向她宣告这个石头是属于阿灯的。

说起来真的是又好气又好笑,同一张长桌,两人总是要在桌面上划出楚汉国界,阿灯的手过界,她就骂骂烈烈。

自从有了这个石头后,她再也不骂,要石头把玩,课余时间爱偷偷照镜子的她,次数也少了许多。

两个小时不到,全班的同学都知道阿灯有一个像包子一样的石头,特别是那些女同学,经常趁阿灯不注意,手里的石头就跑到人家的手里。

有一次,罗老师买来许多的喜糖,每人有三四颗,杨秀梅同学给阿灯发糖的时候多给两颗,要求也挺奇葩,给她玩一会儿石头。

阿灯真的难以理解,一块石头而已,大家怎么都有玩石头的嗜好,从内心深处来说,阿灯是不太情愿将石头给他们的。

近水楼台先得月。叶永艳绝对是玩石头最多次的人,平时凶巴巴,有求于人时,语气软绵绵。

不过,老曼、杨广萍来拿石头,阿灯是心甘情愿的,很多时候阿灯会从其他同学抢过来,然后放在她俩的手里。

全班的同学中只有阿灯一人叫她老曼,因为阿灯与她做七年的同班同学,小学五、六年级,初中二、三年级,高中一、二、三年级。彼此间特别的熟悉,瘦瘦小小的身体,却有着一颗刚强的内心,比石头还硬,这和她的原生家庭有密切关系,这里不多赘述。

杨广萍与阿灯是六年的同班同学,小学一、二、五、六年级,高中二、三年级。她来拿石头,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打招呼的,阿灯也没有生气,反正看到过她小时候哭鼻子的样子,也就不计较了。

读完高三,阿灯的这颗石头,全班每个同学都抚摸过,石头表面有一层光滑的“保护膜”,那颗“灯”字不再醒目,似乎融进了石头内,变成了全班同学共同的记忆。

它是一颗材质普通的石头,却承载着阿灯一切想说的话语,阿灯想拿起它,听听它的陈年往事,只是,它不见了!找呀找,找呀找,它真的不见了!


(楼下楼上床上床下,阿灯翻找了许久,也没有找到,现在好后悔,为什么不把它藏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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