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国内差旅费报销问题
46.问:因特殊情况,城市间交通费票据的行程不完整、不连贯,如何报销交通费?
答:按规定,出差途中各段行程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应保持连续、完整。因特 殊情况导致城市间交通费票据不连续或不完整,申请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时,分以下情况处理: ①对方负担全部或部分城市间交通费用、能提供住宿费发票和相关会议通知、 培训通知、邀请函或对方出具的有效证明的,可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②其他情况须书面说明导致票据不完整或不连续的原因等信息,经所在单位负责 人审批同意后,可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7.问:出差乘坐飞机,在报销时需提供哪些机票报销凭据?
答:(1)机票(即蓝色电子客票行程单);(2)无机票(例如通过电商平台购票时已勾选“需要发票”)情况下,需同时提 供发票及电商平台的网上购票订单,或者与售票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两者缺一 不可;
48.问:出差过程中,往返驻地和机场(火车站、码头)的交通费发票如何报销?
答:市内交通补助按照出差时间(包括在途期间)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 人每天 80 元包干使用;往返驻地和机场(火车站、码头)的市内交通费用若多 于 80 元,可凭发票实报实销,但不再领取当次行程的交通补助。
49.问:校外人员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答:确因工作需要邀请学者、专家或校外人员来校开会、交流、访问或赴外 地参加调研,对照学校相应标准,按以下情况报销差旅费:(1)邀请来校参加会议的,可按差旅费管理规定报销受邀人员城市间交通费, 按会议费管理规定报销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等;(2)邀请来校交流、访问的,可按差旅费管理规定报销受邀人员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0.问:丢失火车票或飞机票是否可以用支付记录及购买截图报销票款?
答:丢失火车票或飞机票,不予报销票款。支付记录及购买截图只能作为计算补 助报销差旅期间其他费用的依据。
51.问:出差过程中发生的图书、办公用品等费用如何报销?
答:发生图书、办公用品等费用,须同差旅费用一同报销,不得单独报销。如果差旅费由邀请方承担,或者差旅费已另行报销,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凭出差人本人的刷卡小票、商店自动打印清单及情况说明报销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