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给101个微信好友写一篇个人小作文
第二十三篇(楼氏的踪迹) 我还是会在某一个瞬间突然想起你 刘伟
很多年以后,我还是会像现在一样,被生活绑架着,被现实缠住了双脚,无形中也带上了一件死死的手铐,毫无惊喜,一成不变的过着眼前的这种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的生活,毫无波澜,每天被闹钟吵醒又在深夜中被抓进了梦乡度过了这么一个简单过程,毫无意义,见到的人所做的事大同小异没有什么改变,毫无起色,精疲力尽却始终都看不到方向,又丧又气也渐渐的开始怀疑自我,我好像是一个奴隶,一个永远都弯着腰低着头的小角色,当有一天,阳光照在了我的脸上,我也会毫不犹豫的躲开,我已经没有那么多的理想了,所剩不多的也仅仅是活着而已,明明我也是一直都往前走的,为何看到的风景始终都是黑色的,为何看到的颜色永远都是透明的,为何见到的人过了很久之后就会露出本来的面目,在很多人的眼里,我也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啊,可有可无的存在,生活,奋斗着,我也不是在抱怨什么,就算是,也没有人会理解的吧,因为皮囊靠近的人,终将会因为“三观不同”而分道扬镳,因为生活而走近的人,也会因为生活消失在人海,明明我已经很努力了,为什么还是这么狼狈,人生还有来处,也有归途,总不能回到起点,也不能现在就隐去归途,我要的人生,从来都没有看向我,我要的人,从来都没有向我走近一步,我要的不多,你却只能给我这么多,我多想换一身皮囊,换一副灵魂,换一种身份,再和你认识一次,这人生之大,我却再也不能和你相拥,那晚的月亮很亮,我看着月亮,我相信你也在看,既然我们同看一轮明月,我感觉,我就离你很近很近,我们面面相觑,却说不出任何一句话。
刘伟是谁,他有着万千烦恼,也有着万千精彩,他与夜色相为一体,也在晚风中藏着自己的喜欢,执着是一种不见黄河不死心的偏执,有时候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时候真的会打破这种黑色恐怖,偏爱也是一种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决心,有时候却总是孤独缠身难以自拔但遇见喜欢的人从不吝啬自己的爱意,医者总不能自医,军师却从来不上战场,我在的生活里,已经没有刘伟的身影了,但关于刘伟的故事却从未结尾,你的故事想起来很长,说起来也很短,请你浊酒一杯,对着夜色,吹着晚风,你听我慢慢说。
楼氏的时光是短暂的,十七八岁的我们总是野心勃勃的,我总是会想起那段时光,当然也会想起那时候的人,有很多人都没有了消息,有很多人也没有了联系方式,那一条生产线上有着几十个人,可是我却只记住了你,我的大师傅啊,你教会了我盖后盖,教会了我摆产品,就是教不会我如何去爱,虽然你也被爱纠缠,被爱糟蹋的浑身是伤,那是我第一次进厂啊,还是会有点喜悦,终于不用在每天早上起个大早围着操场跑上半个小时才能吃饭,好不容易缠着爸爸妈妈卖了块手机也不用在躲躲藏藏,害怕被没收,是啊,第一次接触到了超越那个年龄段对于金钱的认知,第一次手拿三四千块钱就觉得自己很有钱,真好啊,那时候的感觉真好,也有你在身边,一起吹吹牛逼,那时候的话题我早已经记不清了,反正我就感觉你就在那里,以后的日子里,我又从哪里路过了很多次,不见的是当年上班的那群人,不见的是宿舍楼下的肉火烧和喝豆腐脑的那群人,不见的也是你眼中的我,我眼中的你,年华美丽 盛开如诗,谁也不可替代。在谁的青春里,我们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着。
你化作风,我会跟随在你的身后,你化作雨,我也不会在雨中撑伞,你要去的地方,过了很多年之后,也会有很多人去,你曾经待过的地方,也还会有人在哪里,在哪里,贩卖着黄昏,在日落前,赶着末班车回家,在清晨醒来,喝了一碗粥之后,继续远行,三年前买的裤子穿不上了,突然又穿上了,却不在喜欢,,三年前认识的人离开了,又重逢时,还会有那么多的话题吗?应该心情还是会不一样吧,那十年前认识的人呢?十年之间,无交集,无话题,无来往,就像电影说的一样,镜头一转,就是十年,十年前,我去了楼氏,认识了一个叫刘伟的人,十年后我在维森,写下了这篇小作文,人生中有多少个十年啊,我在QQ空间,记录了这十年的变化,却只字未提你,十年间,我爱上了文字,写过很多人的故事,却没有一篇是在说我们的故事。我总是非常抱歉,不敢打扰你的生活,是我对我们的关系有点怀疑,十年改变了很多,我们也去了很多地方,认识的人越来越多,心情也越来越复杂,懂你的人越来越少,剩下的时间也越来越不够用,回首望去,遗憾和美好相辅相成,后悔和生活并驾齐驱,梦想和现实在争风吃醋,我竟无言以对,分不清左右,也不知道东南西北,我应该往哪里走。我们终将会完成白色衬衫的梦想,在所有亲人好朋友的见证下,宣誓爱情的宣言,红烧肉看着就很好吃,希望有一天我有机会,可以尝一尝。
一直都在跌跌撞撞的走着啊,也不管有多么远,只要我能看到的终点,我就会往前,那些陪在我身边的人,我一定都会记住,那一张张面孔,一幅幅笑脸,留给我的,都是满满的感动,我总是在回忆啊,而你一直都在回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