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季氏使闵子骞为费宰,闵子骞曰:“善为我辞焉!如有复我者,则吾必在汶上矣!”
闵子骞名损字子骞,是孔门德行科高弟,十哲之一,小孔子15岁,自幼出身贫寒,从小品行端正,崇尚节俭,以孝道闻名天下,气节非常高雅、高洁,这章就是记载他拒绝为季氏当差做官。《二十四孝》里记载了闵子骞“单衣顺母”的故事,在传统的各种戏剧当中,也多次编排,老百姓耳熟能详。闵子骞十岁丧母,父亲娶了继母,但是这个人心肠不好,虐待他,在寒冬腊月时候,给自己两个亲生儿子做的棉衣全是好棉花,看起来薄,但是暖和,给闵子骞做的棉衣里面装的全是芦花,看起来厚,但是不保暖。一天,父亲带着三个儿子驾车出外,看两个弟弟不怕冷,闵子骞瑟瑟发抖,认为他怕冷,不坚强,于是拿鞭子打他,结果衣服打破了,露出了里面的芦花,父亲非常后悔,痛哭流涕,气的要回去要休了继母,闵子骞急忙跪倒求情:“母在一子单,母去三子寒”,继母在,就我一个人孤单,两个弟弟还有温暖,但是如果休了继母,三个孩子全要遭受寒冷,没有人照顾,所以“留下高堂母,全家得团圆”,父亲才作罢。当然,继母也被感动了,后来对三个孩子一般看待,全家和睦。这个故事不是正史所记载,但是闵子骞的孝行当时是举世皆知,孔子也多次赞叹他是大孝子,是有德行的君子。这章的“费”古音读作(bì)或者(mì),是现在山东费县西北一带,当时是鲁国卿大夫权臣——季氏的封地,“汶上”是汶水之上,山东境内的大汶河,流经齐鲁两国。去“汶上”,就是离开鲁国到齐国去。季氏想任用闵子骞为“费”这个地方的行政长官,季氏是鲁国权臣,常常僭越,使用国君的仪仗,专横之极,闵子骞不愿意伺候他,不愿意为他当差做官,所以他对告知此事的使臣说,请您好好帮我推辞,如果还要重复的来说这事,那我只好躲得远远的,跑到汶河那边的齐国去了。这章通过闵子骞坚决的拒绝季氏的任用,可以得知儒家的价值观,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为不义之人做不义之事,道不同不相为谋,得到这种权力、利益,不但不能要,还要离得远远的。孟子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财富、权利的获得必须合于道义,“从道不从君”。富贵谁也想得到,但是不能贪恋,贫贱不能改变自己的气节,不能遇到高压就屈服,人要活得有人格,不能有奶就是娘,给钱就是爷,活得龌龊、苟且、奴颜婢膝,没有人格尊严。而且与这种有虎狼之性的领导为伍,短时间可能得到一些小的利益,但是久而久之,必受其害,早早避开反而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