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犯错的时候正是成长的好时机。
当事人的问题行为,尤其是青少年的经常性犯错,常常会让关心当事人的人倍感头痛与挫折,以至于在处理这件事情或者层出不穷的事件时,会以追究责任、道德劝说或者生气指责的方式对待当事人,但是这些方式反而会造成当事人的反感、反弹等反效果,进而让当事人周围的人有一种“当事人不受教”的感觉,或者是枉费用心之深的伤感,于是便容易放弃当事人。
但是冷静下来,咨询师可以提醒当事人周遭的人:当事人什么时候最愿意改变或者最容易接受别人的影响呢?往往是出事的时候。
尤其是青少年他们的自我还在发展,对自己的认识也还在形成,因此青少年会发生一些逾矩行为,是因为其错误评估自己或现实所致。然而在青少年出事的时候,正是他最需要被帮助的时候,也往往是最容易受教、最能反省自己、最有改变意愿的时候,如果咨询师与其周遭的人能够把握当事人犯错出事的时机来善加支持与引导,当事人会心存感激,也会愿意从教训中学习成长。
这个时候我们应该从正向的观点来,重新看待当事人:当事人会犯错会出事,正表示他有些不足之处正需要开始学习或者重新学习。比如会偷窃的青少年可能需要在学习人与我的界限,金钱的使用与欲望的控制。因谈恋爱而情绪波动的当事人,正是需要学习认识什么是爱情,并且评估自己是否具有承担爱情的精力,甚至是经营亲密关系的能力,以及学习在工作与感情之间平衡发展的转换能力
换而言之在当事人出事的时候,说明
1.当事人在这个年龄与人生阶段需要学习的发展任务,正期盼着有咨询师来引导他学习完成
2.也可能表示当事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尚未学会的课题,正需要咨询师再重新教导其学习发展
咨询师应当用这种心态来看待当事人犯错出事,如此将更能够把握当事人犯错出事时的意义、时期与效益,也将能更冷静地发挥所长,并且引导当事人从错误中成长,同时发挥一般化的技巧态度以及发展心理学的教育意涵,帮助他们成长。
以后对待犯了错的学生要更加小心,更加冷静才行。
今天复盘的时候,在跟赵老师聊怎么样从困境中走出来的时候,重新体会到了父母对我的爱,父母尽可能给我营造的良好环境,今天也是感激父母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