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想一下,当一个人在他同样想要的两个选项间摇摆不定时,这画面会多么有趣:可以肯定他永远也无法做出抉择,因为人的权衡与选择是以价值差异为基础的。这岂不是说,要是有人要求我们在很想品尝的一瓶美酒与同样想品尝的一块火腿间做出选择,那我们可能就只得饥渴而死吗?
基于这个难题,有人向斯多葛派学者发问,我们的头脑何以能对这样两个毫无差别的事物做出选择?而大部分情况下,尽管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偏爱其中的任何一个,为什么我们还是会从中选出一个来呢?智者们的回答是,这是一种特殊的、不符合我们习惯的思维活动,来源于我们身上某种非正常的、意外的、偶然的冲动。
不过,我认为更确切地说,任何事物呈现在我们面前时,和别的事物都是有差别的,即使差别微乎其微;所以在看到或碰到它时,它总有什么特质是更吸引我们的,尽管我们也说不清那到底是什么。
同样,假定有一根绳子,绳子上任一点的强度完全相同,那么它就是绝对不可能断裂开来的,因为断裂能从哪一点开始呢?难道要从这条绳子上的所有点同时开始吗?实际上,这种情况是不可能自然发生的。
还有人纠结于这样一些几何命题——它们通过无可辩驳的证明得出结论,认为内容之物可能大于容器,又或者圆心可能和圆周一样大、存在着不断接近却永不相交的直线。也有人沉溺于点金之石和化圆为方这类因果对立的迷思之中。鉴于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大概就能明白普林尼何以大胆断言:“这世上最确定之事莫过于不确定,最可悲且自大之物莫过于人。”